搜狐网站搜狐新闻

“讹人”反转剧不是第一次上演

昨日, 一组“北京街头外国小伙扶起摔倒中年女子遭讹诈”的照片引发热议,因有南京“彭宇案”及四川达州老太摔倒事件在前,一下就击中了部分网友和媒体的兴奋点。

然而,随后一段小伙用中文骂人的视频出现,又使事情发生逆转。直到北京市公安局昨晚公布监控视频,并澄清实情是中年女子在经过人行横道时,被一外籍男子驾驶的无牌摩托车撞倒,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了赔偿事宜,才让事件真相大白。[详细]

做为道德滑坡典型的“彭宇案” 其实也出现了反转

2006年,南京小伙子彭宇和64岁退休职工徐寿兰产生了类似的纠纷。双方因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先后报警,但未能达成一致。2007年1月12日,徐寿兰将彭宇诉至南京市鼓楼区法院,指认他将自己撞伤。一审期间,7月4日,彭宇主动打电话给一位网站论坛版主,表示自己因做好事被诬告,将一个老太扶起后反被起诉,希望媒体关注此事。该版主立即用短信将这一情况通报给南京十多家媒体和网站记者。

在媒体到场的开庭过程中,彭宇未提曾和徐发生过碰撞,强调自己是“助人”。自此,“彭宇案”即被舆论定性为“助人反被讹”的标志事件。

6年后,事实发生反转。不仅彭宇表示,徐寿兰确实与其发生了碰撞。南京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刘志伟重提旧事时指出,舆论和公众认知的“彭宇案”并非事实真相。南京中院在一审判决后查找到的当事双方报警记录上,可以看到原、被告在事发当日分别向警方陈述事实时,均表示与对方发生了碰撞。

但这场迟到的纠正,已逆转不了舆论中的“彭宇案”成为“助人反被讹”的道德滑坡标志性事件。此案的影响在于一旦出现撞人的新闻,“助人讹人”便成为人们很自然的选择。[详细]

撞人者为逃脱法律责任把自己描述为被讹

2009年10月21日,在天津市红桥区红旗路,天津市民许云鹤与王秀芝老太太之间发生了纠纷。年近70岁的王秀芝老太太称自己被许云鹤驾车撞倒在地;许云鹤则认为自己并没有撞人,他主动停车,下车搀扶,是助人为乐。2011年6月16日,天津市红桥区法院一审判决许云鹤赔偿王秀芝10.8万余元。最终,许云鹤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但最后证据显示,事发时许云鹤所驾车辆的位置符合该车在紧急情况下向左避让并制动形成的状态,“可以排除该车平缓制动停车的可能性”。

此外,根据对王秀芝伤情成因的鉴定结论,王秀芝右膝部的损伤特征符合较大钝性外力由外向内直接作用于右膝部的致伤特征,且右下肢损伤高度与许云鹤所驾车辆的前保险杠防撞条的高度在车辆制动状态下相吻合,“该损伤单纯摔跌难以形成,遭受车辆撞击可以形成”。

“反转剧”后 网友还是选择相信助人讹人的居多

即使“彭宇案”在6年后出现反转,他自己也承认撞过老太,但这个反转剧情已无法逆转大家的心理判断。网友的评论依旧是不信彭宇真撞人。

@默59412:第一,“彭宇案”的真相到底还能呈现出来不?第二,在不知道真相的状况下,百姓能做出正确的判断不?第三,如果这个案件真相确实反转的话,我只想说,媒体和法院,你们都干嘛去了!

@宋剑锋: 我现在落下了一个病根:狼来了后遗症——无论真假,只要是官方说的,我第一反应是不信。我第一个疑问就是:早干啥去了?既然保密,那今日为何解密?

大家为何更愿意相信助人者讹人

媒体对“彭宇案”不是没有过反思。为什么一起经法院审结、当事人已和解的普通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在公众舆论中成了“好人被冤枉”、“司法不公”的典型案例,并被斥之为社会道德滑坡的标靶?这和大众心理、司法的信任滑坡有莫大的关系。

讹人事件多 导致大家对道德不信任

河北邯郸市一位七旬老人摔倒在联纺路上,在长达半个小时里行人们视而不见。途经此处的出租车司机王铁军将老人救起后,老人说的第一句话是:“谢谢你,放心吧,我不会讹人!”长期以来,讹人事件曾出不穷,如果肇事者承认撞人,那么会被讹诈的赔偿金更多,例如药家鑫事件,就是他怕被撞者讹诈,而杀人。[详细]

调查取证难 依赖法官的经验判断 但司法威信难树立

一个主要的原因是,法官在彭宇案一审判决中,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和“社会情理对原、被告相撞事实认定的一些推理分析,偏离了主流价值观,引发舆论哗然和公众批评,导致社会舆论普遍不认同法院审判决结果。

但此类民事诉讼案中,如发生在公共场所,有目击证人,案件相对简单。如果没有目击证人或者现场痕迹,双方争执不下,真相难以辨明,但司法却肯定要给一个结论时,那么,只能依据法官的经验判断推理出结果——这在民事案件中是允许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提到:“审判人员应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

但长期以来,民众对司法的不信任导致只有司法作出的判断,民众就选择不信,重建司法信任是很重要的一环。

如何才能让“撞人”“讹人”各归其位

医保、司法建设应同步进行

出于有肇事者却找不到肇事者的担忧,出于对高额医药费的恐惧,出于对孩子责怪的害怕……都可能导致老人们选择最经济的“讹诈”。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即有一位受伤但找不到目击证人的老人,陷入医疗费用困境的难题中。84岁高龄的老人在乘坐公交时发生了意外:下站时老人家刚伸出一条腿落地,司机就发动了车,导致老人家摔倒在地,右胯骨骨折。由于没有证人,46路车队不承认过错,拒绝赔偿。而正等待司法鉴定结果获取赔偿的老人,因已进入司法鉴定程序,也无法走医保看病,已花费近5万元治疗费的家人对于这样的医保制度和漫长的司法程序,万般无奈。[详细]

是撞人还是讹人,科技可当判官

到底是交通事故还是讹人欺诈,实际上可以通过科学技术鉴定让案情真实重现。据王慧君介绍,有限元模拟技术可综合建立模型进行仿真分析,取得相关数据,最大限度再现事故发生时真实状态。而3D技术进步,可第一时间对事故现场实景进行最大范围全记录,不但信息量大而且真实、立体、保存时间长,无数次调阅也不产生损耗。

不应诉诸个体道德 制度建设应齐头并进

如何阻止讹诈和冷漠频现?诉诸于人性不是解决之道。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教授莫纪宏提出,在西方一些国家,公民出现人身安全、意外,法律一般不会强加给普通公民以救助的责任,救助是政府、公共服务组织的责任。作为普通公民,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把发生的情况及时告诉有关的公共组织,尽到告知的义务。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李元起认为,我国的制度和法律方面缺少对做好事和见义勇为的鼓励措施,已有的也落实得不好;同时,取证也很不方便,对证人缺少利益保护,如对损失时间、交通等方面的补偿。执法部门在处理事情的时候一方面是思想比较混乱、认识不统一,另一方面往往是把事情简化处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