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少华 新华社昨日的一篇两会报道,叫作《谁说农民是“刁民”代表批评五种错误的农民观》。两会就是说公道话的地方。为弱势群体说公道话,反映了两会不仅是中国精英汇集的地方,也是中国良心汇集的地方。 其实,由于利害关系不同、交往深浅不同,人们对某一个群体的印象的确会有所不同。但是对农民的“坏印象”,如果扩散蔓延,已经影响到一个广大的弱势群体生存发展的空间,那么就的确是一个社会公正问题了。有的时候,对公平的社会评价的需求,并不次于人们呼唤的公平的分配、公正的国家政策。 说一个人有没有信用,就是一种社会评价。在这方面,标准可能很不相同。新华社的报道中由记者列出的一种“农民观”是:“一些农村信用社‘嫌农爱商’,担心农民会赖账不还钱,把贷款全放给了企业。前些年一些地方的乡镇企业不景气,造成部分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增加,陷入亏损。”对此,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行长孙工声举出事实反驳说:“去年江西省信用社发放的农业贷款90%以上是发给农民的小额信用贷款。去年,农户贷款本金到期偿还率超过80%,利息回收率超过90%,这说明今天的农民正在成为信用农民。去年江西省信用社甩掉了连续8年亏损的帽子,信用农民对此功不可没。” 其实,与农民的信用作比较,大批国有企业欠债不还的现象久已为人诟病,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大量的不良资产绝大部分是背了国有企业的黑锅。但这些企业的领导者,就个体而言,仍然没有较低的社会评价,在社会上继续“有头有脸”地活动着,甚至“代表”着。 孙工声代表所提到的农民小额信用贷款,是一项正在我国农村推广的伟大事业。这不仅在于“中国的问题,首先是农民的问题,要解决农民问题,首先必须解决农民致富的启动资金问题”,而且,用江西省副省长赵智勇在一篇文章中的话来说,它使“农民从此有了自己的信用等级”,“毫无疑问将推动全社会信用观念的提高,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想一想,我们城市人有多少人有这样的信用等级?我们的企业有多少家有这样的信用等级?想一想,我们全社会的信用意识要靠农民来推动,我就不能不感到,对农民的社会评价,可能远非公正。 据《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指导意见》,“申请小额信用贷款的农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居住在信用社的营业区域之内;(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资信良好;(三)从事土地耕作或者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四)具备清偿贷款本息的能力。”其第十三条规定:“信用社应对评定的农户信用等级每两年审查一次。对农户信誉程度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变更信用评定等级及相应的贷款限额。对随意变更贷款用途,出租、出借或转让贷款证(卡)的农户,应及时收回贷款证(卡),并取消其小额信用贷款资格。” 显然,农民是以自己的生存条件来作为信用基础的,失去信用,就可能会失去其生存和发展的空间。这与我们绝大部分城里人很不相同。在这样一个基础上形成的“信用农民”和“信用村镇”,可能成为中国重建信用社会、信用文明的基础。美国学者福山在《信任———社会道德与繁荣的创造》一书中,把信任称作一种决定一国福利与竞争力的“自发社会力”,一种相对于经济资本、人力资本而言的社会资本。这样的竞争力和这样的社会资本,现在正由9亿农民一点点悄悄积累着。 我的这个思路可能过于理想化了,但那是因为,孙工声代表的例子使我感到,公正的社会评价应该有具体的认识基础,应该首先了解正在发生着的事情。在农民身上,正在发生着一些重要的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