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夏畅)昨日,记者从广州市物价局获悉,曾一度中止办理约3个月的广州市IC卡暂住证从本月初开始恢复办理。经国家计委批准,每证收费20元,有效期延长至3年。 广州市于2000年改用新的IC卡暂住证,每证收费20元,这一收费标准与国家规定的每证5元的标准差距较大。因此,今年3月初广东省物价局要求广州市从3月起暂停暂住证的办理工作,待国家有关部门批复后按国家规定执行。 日前,广东省物价局、财政厅转发了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IC卡暂住证收费标准的通知。按通知,每张IC卡暂住证收费20元,使用期限由原来的两年延长到3年。另按有关规定,16周岁以上的非广州市辖区户籍人员,在本市辖区内就业需要暂住30日以上的,应申领IC卡暂住证。到广州学习、探亲、访友、旅游、度假、就医、考察、出差的人员可不申领。 据介绍,申领IC卡暂住证需带齐四项证明: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计划生育证明;合法居所证明;就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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