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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一野生动物养殖场负责人违法贩卖黑熊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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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26日02:45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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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西安12月25日电(卷舒 嫣然)陕西省城固县斗山野生动物养殖场负责人陈忠善非法运售黑熊一案24日一审宣判,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判处陈忠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现年44岁的陈忠善原系陕西省城固县斗山野生动物养殖场负责人。2001年9月6日至7日,陈忠善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从城固县途经汉中、宝鸡等地,将10只黑熊非法运至咸阳国际机场并办理了托运手续,后在待运期间被公安机关当场截获。法庭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忠善2001年9月6日在未征得陕西省林业主管部门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委托中间人与辽宁省沈阳市长白野生动物养殖场签订了出售10只黑熊的协议,并由中间人收取了对方1万元订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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