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一患者状告医院:手术没做好输血又染丙肝
| |
| |
2002年12月15日03:00 北京青年报
| |
|
本报讯 (记者 程婕 通讯员 高志海) 因医疗事故造成伤残,又认为医院输血使自己感染了丙肝的郑女士将医院告上了法庭。记者昨天获悉,法院终审判决:医院赔偿郑女士医药、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营养、鉴定、伤残者生活补助、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共计19.1万余元;给付3万元感染丙型肝炎损失。
1997年8月15日,北京某医院为郑女士施行子宫全切手术。后郑女士对手术提出异议,经北京市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属三级医疗事故,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鉴定伤残程度为7级。出院后,郑女士于1998年2月23日经北京协和医院诊断患有“丙型病毒性肝炎”。郑女士起诉至法院称,医院输血使自己感染了丙肝,终身不能治愈,故要求医院赔偿。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