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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近变相卖血人群 揭开“血头”牟利两种方式

NEWS.SOHU.COM  2003年09月11日10:46  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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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广州市义务献血量只占广州市临床用血量的65%,缺口很大,记者暗访发现血液买卖的种种隐秘行为——走近变相卖血的特殊人群。

  本报记者 韩浩 撰文

  编者的话

  无偿献血不仅是人道主义精神的崇高体现,更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以前,我国70%以上的临床用血来自个体卖血队伍,部分卖血人员频繁卖血、流动卖血、冒名顶替卖血,这种种行为除了造成血液质量下降外,还容易引起乙肝、丙肝、艾滋病等经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的蔓延,这严重威胁了整个民族的健康素质。因此,医学界、法律界的人士认为,只有用法律形式将无偿献血这一重要制度加以确认和推行,才能保证血液的数量及质量。

  但《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数载,记者的暗访却告诉我们,变相卖血的现象仍让人揪心。看来光有法律条文是不够的,还要有严格执法的精神。同样重要的是:必须培育无偿献血的良好风气,只有这一切都到位了,血液需求才有了最安全的途径。

  虽然我国在1998年就确立了义务献血制度,但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在广州的各大采血站,每天仍聚集着一批靠自己或别人献血而谋生的人们,变相卖血的情况依然存在。

  揭秘

  以血谋利的两种方式

  [记者发现了五六个专门收买献血证的贩子。据称,他们是为一些没完成义务献血指标的大单位代买的。]

  记者近日在广州市麓苑路的广州血液中心暗访时,结识了几位献血中年人。原来,这些人主要通过两种方式谋利,一是通过献血领取血站发给的营养费;二是买卖《无偿献血证》。第一种方式其实是献血小板,医学术语叫做“单采”,按照我国《献血法》的规定,直接捐献血液(术语叫“全采”)是得不到钱的,但不知为何,这种“单采”的方式却可获得由血站支付的营养费,而且每隔半个月就可以捐献一次,而不像“全采”那样要经过半年才可再次献血,因此成为一些职业卖血者的主要谋利方式。据一些卖血职业者讲,在广州血液中心,“单采”200CC的营养费是200元,400CC是350元。

  而“全采”同样可以获利,虽然捐血者从血站拿不到营养费,但可以拿到一本《无偿献血证》。在广州血液中心,记者就发现了五六个专门收买献血证的贩子。据他们讲,他们是为一些大单位、企业代买的,这些单位每年都有一定的献血指标,往往凑不齐人数,于是就通过贩子们收买别人的献血证充数。据了解,一个献血量200CC的《无偿献血证》“市价”是100元,400CC的献血证是200元。

  目击

  “血头”老练谈生意

  [最让记者吃惊的是这些“职业捐血者”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生活困顿,其中一些混出了名堂成为“血头”的,还颇有些洋洋自得。]

  这些以捐血谋生的人,多是一些外地的打工者,有的是急需钱用,偶而来捐一次,有的是有一份工作,但工资太低,所以定期捐血赚点儿“外快”,还有的根本就没有其它工作,完全以此谋生,可称得上是“职业捐血者”。最让记者吃惊的就是这些“职业捐血者”,他们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生活困顿,迫于无奈,其中一些混出了名堂成为“血头”的,还颇有些洋洋自得。四川人老高就是其中之一员,他个子瘦小,但这并不妨碍他每月做4次“单采”,而他更主要的收入来源是替一些单位收买献血证。

  8月27日下午,记者来到广州血液中心暗访,第一次见到老高,他正在血站的楼梯上与一个20岁左右的小伙子谈“生意”。

  只听老高说:“你快去验血。拿了献血证下来我马上付钱。”

  小伙子有些不相信,“我献完了血你不买怎么办?你还是先把钱给我,我马上去献血。”

  老高一副老江湖的口气,“你要是验血不合格怎么办?你要是有肝炎、艾滋病献不了,拿着钱溜了我找谁去?我在这儿又不是一天两天了,还能骗你?”

  记者这时凑了上去,装做不解地问:“献血不是义务的吗?还能赚钱?”老高见记者是新面孔,又对钱感兴趣,急忙将个中奥妙对记者解释了一番。

  记者问:“你自己献吗?”

  “怎么不献?”老高挽起袖子,胳膊上果然有针眼。老高说他每个月做4次“单采”,每次400CC,这样营养费每个月就能赚1400元。记者问:“不是说每次要间隔15天以上吗?一个月怎么能做4次?”老高说,他每个月在广州血液中心采两次,然后再到另一家医院的血站采两次,这样就没问题了。

  “那你献那么多,身体受得了吗?”

  “我挣得多,吃得好啊,鸡鸭鱼肉,多喝啤酒,啤酒是长血小板的。”老高凑近记者的耳朵说,“实话说吧,我干这行每个月能挣四五千元。”看见记者露出羡慕的表情,老高显得非常得意。他告诉记者,除了自己捐血挣钱,他还替4家大公司收买献血证,每家公司每月给他800元。

  调查

  “血头”是如何炼成的?

  [老高还教了记者一个挣钱的窍门,“你对朋友说400CC给200元,到时候我把钱给你,你再给他,这样你能赚到150元。”]

  说起干上这行的原因,老高就显得有点无奈了。他说自己以前在成都的一家工厂上班,收入也还不错,却被老乡骗到广东搞传销,钱都赔进去了,只好卖血挣钱,恰好又有一个同学是一家企业的经理,就帮他揽下了收买献血证的活,就这样干起来了。这时,刚才那个小伙子已经验完血出来,说医生让他第二天上午再来献血,老高和小伙子约好了第二天献血的具体时间。

  老高又催着记者去验血,记者犹豫地说:“照你这么说,还是‘单采’挣得多,比卖献血证强。而且间隔的时间也短。”老高说:“‘单采’是挣得多,但得提前预约,人家还不一定收。现在做‘单采’的人太多了,只有O型血才抢手。”老高想了一下,又说:“这样吧,你过两天给我打电话,我带你到三元里的血站去。那里有个大公司效益好,收献血证的价格也高。一般400CC的献血证200元,那里可以给350元。”

  于是老高领着记者下了楼,来到血液中心对面的一家小卖部门前。小卖部门前的凳子上坐着一个中年妇女,看样子还是老高的“上级”。这时一个穿白上衣的小伙子从血站里走了出来,中年妇女责备老高:“我不是叫你看住那个穿白衣服的小伙子吗?”老高一听急忙追上那个小伙子,两个人好像在讨价还价,过了一会儿,老高气呼呼地回来了,显然“生意”没有谈成。

  老高把自己的手机号码留给了记者,并让记者下次最好带个熟人一起来。老高还教了记者一个挣钱的窍门,“你就对朋友说400CC给200元,到时候我把钱给你,你再给他,这样你能赚150元。”

  现场

  “血头”拉记者入伙

  [山东汉子想了想对记者说:“你要真想干,就到火车站、大街上去找那些急等钱用的人来献血。每个人我给你30元。也别找那些看起来太脏的,血站不收。”]

  8月29日早上,记者再次来到广州血液中心,却没有找到老高,小卖部的人说老高已经带了一群人到三元里的血站献血去了。这一天人格外多,特别是二楼的“单采”大厅,人挤得密密麻麻的。从他们的衣着和说话的口音来判断,显然都是外地来的打工者。其中两名妇女大声说笑着。一个对另一个说:“你这个月可以呀,又搞了2000CC。”另一个则显得很得意,“最近特别顺,以前打电话预约还不让我来。最近是血站主动给我打电话要我来。还每次都合格,大概是花生吃得多,这东西最长血小板。”

  一楼的等候大厅也坐满了人,记者和一个来自贵州的小伙子聊了起来,小伙子说他是第二次来“单采”,他在广州没有工作,只能靠卖血挣点钱。记者说也想挣点儿钱,请他帮忙引见一下老板。也许是介绍人有提成,小伙子很爽快地把记者领到了附近的一家小卖部,小卖部里坐着一个30岁左右的男子,这就是贵州小伙的老板,看来血液中心附近的这些小卖部已经成为“血头”们的据点。贵州小伙把记者介绍给他,记者请老板帮忙办手续,男子却始终一言不发,显然对记者的身份产生了怀疑。

  不过很快,记者又和另一位老板接上了头。这是一个山东汉子,他让记者先搞“全采”,把献血证卖给他,然后他再帮记者办好“单采”的手续,以后记者就可以每半个月拿一次营养费了。记者装出对这行很感兴趣的样子,问能不能跟着他一起干,帮他收买献血证。山东汉子想了想说:“你要真想干,就到火车站、大街上上去找那些急等钱用的人来献血。每个人我给你30元。也别找那些看起来太脏的,血站不收。”记者又问:“你们这么干,血站的医生也不管吗?”山东汉子说:“他们有时候也往外赶我们,但时间长了也就懒得管了。其实他们心里也清楚,仅靠义务献血肯定不够用。”

  据了解,自从我国1998年开始实行义务献血、禁止卖血以来,广州市的无偿献血量一直无法满足临床需要,目前广州市义务献血量只占广州市临床用血量的65%,缺口很大,这就难免会有变相卖血的现象存在。也许只有等到义务献血量足以满足所需的时候,这种以血谋利的现象才能根除。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摘要

  ▲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

  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献血工作,统一规划并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献血工作。

  ▲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参与、推动献血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广泛宣传献血的意义,新闻媒介应当开展献血的社会公益性宣传。

  ▲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和本居民区的适龄公民参加献血。

  ▲对献血者,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有关单位可给予适当补贴。

  ▲国家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

  ▲血站是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

  ▲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200毫升,最多不得超过400毫升,两次采集间隔不少于六个月。

  水边木 摘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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