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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新规:“老赖”逃债将被移送公安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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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11日09:16 中国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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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十月十日电(董晓北)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等部门十日称,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以及利用职权妨害执行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察,以此解决长期困扰此间法院执行难问题。
近年来,执行难一直是法院工作的难点。今年一月至九月,北京市各法院受理的各类执行案件中,未结执行标的金额近两百亿元人民币,是已结执行标的金额的两倍。
为解决执行难问题,北京市公检法今日联合下发的通知称,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实施了隐藏、转移、故意毁损、不合理转让财产、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等行为,致使判决无法执行的,将依其构成情节的严重性,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察。
北京市司法界人士称,上述规定为进一步运用刑罚手段打击和制裁拒不履行、拒不协助执行以及非法干预执行的犯罪行为,提供了更为充分的实体法律依据。
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阮增文进一步表示,要做到充分运用刑罚手段打击和制裁拒不履行、拒不协助执行以及非法干预执行的犯罪行为,除了公检法机关在分工负责、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下通力合作外,广大民众法制观念的提升和法制教育的加强亦是关键,只有取得民众和媒体的支持,才能更好的对此类犯罪行为实施监督、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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