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嫣然)记者近日从省政府获悉,从3月22日起,我省开始对非煤矿山(以下简称矿山)进行安全整治,所有非法生产矿山将被关闭。 省政府要求,所有矿山必须持证生产,凡是无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资格证的要坚决关闭;对有采矿许可证,但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必须停止生产,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由有关部门注销有关证照并关闭矿井。 此次整治工作的重点是中小矿山,特别是历次整顿中那些已关闭的中小矿山;证照不全的非法生产矿山;虽证照齐全但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等。整治内容包括:尾矿库、爆破器材库、化学危险品库、采矿场、选矿厂等重要安全生产场所及设施;做好防垮坝、防爆炸、防污染、防透水、防冒顶等工作;完善通风系统,改善作业环境。整治期间,对于非法生产矿山,发现一处,关闭一处。同时,矿山安全生产技术装备落后,无法保证矿山职工安全健康的;对矿山职工未配备或配备不足劳动防护用品的,也在关闭之列。 提高矿工人员素质,进矿上岗的职工必须经过培训教育,持证上岗,特别是矿山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和考核,坚决实行矿长(业主)“安全资格证书”制度。对无证照的矿(场)要进行清理,矿长(业主)没有安全资格证的必须进行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生产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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