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敛财2.9亿20多万人受骗 全国最大传销案宣判
2002年6月12日01:46 人民网-华东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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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被列为去年全国十大经济案件之首、全国最大一宗非法传销案件———“华良公司非法经营案”(5月23日本版“社会广角”曾作报道———编者),近日在福建省三明市一审宣判,包括3名台湾省居民在内的11名犯罪分子分别被判处拘役、罚金和有期徒刑。
法院认定,从1997年起,台湾省居民郑永森借祖国大陆各地政府的招商引资政策,在上海设立“华良集团管理处”,与其妻李佩瑜分任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同年郑又在长沙成立了华良实业有限公司,开始了以“甲地生产、乙地传销”为模式的传销活动。“华良公司”构筑了架构齐全、组织严密的庞大网络,形成辐射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传销体系,采用会员制网络形式,利用熟人、亲情进行实质上的非法传销。大量不知情的消费者受骗,购买了“华良公司”生产的减肥茶、神仙养生酒、海豹油等产品,并被配发其制作的“华良卡”继续向他人行骗。据统计,1999年以来,“华良公司”共非法敛财2.9亿多元,有20多万人受骗。(记者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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