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抗击非典的过程中,我们“被迫”改变了从日常卫生习惯、社交方式到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方方面面的许多成规。这些虽然不宜一概视之为“坏事变成好事”,但变化本身无疑是值得注意的。北京市近日开始实施的“看病实名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转自搜狐 根据5月26日北京市卫生局发布的《关于医院看病实行实名制的紧急通知》,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时,必须出示身份证、户口本、驾驶执照、单位介绍信等有效的身份证明,实行实名挂号。医院对所有就诊患者建立门诊病案,诊疗之后由医院按照病历管理的规定统一保存与管理。实名制在这个时候紧急推出,最直接的目的,显然是为了防止患者特别是非典患者在就诊时提供虚假信息,从而有利于相关部门准确了解疫情范围,及时切断传染链。 转自搜狐 其实,看病实名制并不是一个新鲜的创意,记得早在四五年前,就有一些患者和专家提出过这种建议。患者提出看病实名制建议,是希望以此根治有的医院特别是知名大医院里十分猖獗的“号贩子”现象。因为挂号无须实名,一些“号贩子”长期占据着医院挂号处窗口外的“黄金地段”,患者(或家属)被迫出高价从他们手中买号。遗憾的是,“号贩子”现象屡禁不止,具有较为复杂的背景和成因,所以,看病实名制建议终究未被采纳。 转自搜狐 专家提出看病实名制建议,更多地针对了医院存在的“重治疗轻管理”的弊端。长期以来,医疗机构缺乏一套健全的门诊档案管理制度,对于患者从挂号、就诊、住院到痊愈出院的各个环节的管理,难以做到详尽无遗,精益求精;至于事后的总结分析、完善归档、跟踪调查,更是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重治疗轻管理”的结果,除了不利于医院对患者的健康状况进行全面的、动态的把握,不利于医院之间的“患者资料共享”,有时还给一些人钻政策空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媒体披露过上海市一个“一人医保,全家吃药”的极端案例:离休干部张某的医疗费用全部由医保基金支付,2001年1-6月间,他实际需要的医疗费用有1万多元,可他的女儿拿着他的公费医疗证,在一家市级医院先后“就诊”100余次,开药达26万多元,全部由医保局开支…… 转自搜狐 如今,出于防治非典的需要,患者和专家呼吁多日的看病实名制终于变成了现实。这是一个被非典“逼”出来的举措,也算得上一种可贵的制度创新。人们更希望看到,在今后的各项改革中,“主动出击”式的制度创新越来越多,“被逼无奈”式的制度创新越来越少。潘洪其 转自搜狐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