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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男子频频相亲婚介所 家中妻儿苦水肚里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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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5月03日03:23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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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龙灿) 家有妻儿,丈夫却还要频频相亲婚介所。昨日,邛崃一伤心妇女拨通本报热线愤怒控诉:“当地某些婚介所认钱不认人,他们要把我的丈夫介绍给谁?”
花心丈夫在征婚
邛崃30多岁的毛茹(化名)女士近来遇到了一件十分棘手的事情。近段时间以来,丈夫经常不回家。女性的直觉告诉她,丈夫可能有外遇了。为此,她对丈夫进行了跟踪。
心太花,丈夫又进婚介所
几天前,当丈夫又一次急匆匆出门时,她悄悄跟了出去,这一跟就跟到了某婚姻介绍所。老公进婚介所干什么?当丈夫离开的时候,毛茹也进去想看个究竟,不料一看就发现了丈夫填写的征婚登记表,婚姻状况一栏上写着“未婚”,并为登记缴纳了100元介绍费。毛茹当时几乎晕了过去。她说:“自己与丈夫结婚10多年,连孩子都快成人了,丈夫却还在外面冒充未婚青年,真可恶。”
但接下来更让她伤心,据婚介所的人漏嘴说出,丈夫已经约会了好几个未婚女性,进展情况不得而知。从伤心到愤怒,最后她拿起电话拨通本报热线,要让丈夫的丑恶嘴脸曝光,“别害了其他女人。”她还想问问婚介所:“凭什么把我的丈夫介绍给别人?”
心太软,伤心女士忍了
就在记者追根究底,准备让这个有妻儿的“未婚”男人说明原因的时候,毛茹却退却了,始终不愿意与丈夫面对面;最后干脆不接受我们的采访。据毛茹的朋友介绍,她不想让事情闹大,故自己忍了。当事婚介所也不愿接受记者深入的采访,只是表示他们是根据再婚人士的有效证件进行了登记,其它一概不知道。
但邛崃民政局一何姓工作人员表示,婚姻介绍所介绍已婚人士征婚,已经出了问题,他们将立即与毛茹进行联系,查查这个婚姻介绍所。
律师说法
介绍已婚人士婚介所失职
据本报常年法律顾问何佳林律师介绍,婚姻介绍所在进行登记的时候,必须要对再婚人的婚姻状况进行核实,应征人士必须要出示未婚或者是离异、丧偶证明,否则婚介所就是失职。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还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都应该有忠诚于婚姻的义务,毛的丈夫已经违反了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毛茹可以就此提起离婚诉讼,并追究丈夫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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