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决书“竹筒倒豆” 详细记录婚史易泄隐私
2002年6月22日08:22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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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记者蔡梨生 通讯员易志坚 展跃
离婚判决书上一般对离婚原因有较详细的阐述,一些极私人的问题也出现在其中。一些律师和离婚案当事人在接受采访时提出:建议判决书能少说些,以免隐私泄漏。
记者在法院了解到,一些离婚判决文书除了“验明正身”外,还把原告的诉称及被告答辩全部记录下来,有的还将双方认识过程、感情破裂的原因等都记录在判决书中。
采访中,有离婚案当事人认为,婚姻状况属于个人隐私,应当予以保护,离婚判决文书中详细记录的婚史,一旦通过某种途径传播出去,可能会给当事人将来的生活带来阴影。
对此,市中级法院民一庭一负责人称,其实,我市现在制作的离婚判决书,比起两年前已有了一定简化,在记录离婚原因时,已不再像先前那样赤裸裸,而是尽量用一些委婉的言辞来记录。
至于能否用简洁的一两句话来概括离婚原因,这位负责人认为这是不现实的。她说,法院判案的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如果回避了离婚原因,又如何来判断双方的是非与对错?
有消息称,广州市东莞区已对法院判决文书进行简化,个人隐私不再写入判决书,只用一句话概括离婚原因。武汉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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