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为长期骗取重病父亲的退休金和保险金,竟然伙同他人残忍地将父亲杀害并碎尸的蔡永胜,昨天(6月11日)下午被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3名从犯也分别被处以1到14年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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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谋弑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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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查,2002年2月,被告人蔡永胜得知在揭西老家的父亲蔡映明因患中风可能活不长久,即图谋将父亲接到珠海照顾,待其去世后秘密埋葬,以达到长期骗取退休金和保险金的目的。同年4月,蔡永胜向同案被告人之一——珠海人陈伟洪提出要杀掉父亲的想法,让其帮买枪或安眠药,并寻找埋尸地点;5月,蔡永胜将父亲蔡映明接到珠海,并让同案被告人苏宝安在珠海香洲区山场一街2号二楼租房安置。因蔡映明生活不能自理,蔡永胜不堪忍受,即产生杀死父亲之念。蔡永胜让同案被告人谭修冬、苏宝安协助,并许诺事成后给每人500元报酬。3人多次商量了杀人的具体办法并分别准备了泡沫塑料箱、砍刀、水果刀等作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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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分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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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6月8日,谭修冬、苏宝安受蔡永胜指使,在陈伟洪的带领下,到药店买了一瓶“三唑仑”交给蔡永胜。当晚蔡永胜将“三唑仑”溶解在牛奶里让蔡映明喝下。约半个小时后,蔡永胜见蔡映明未死,即持砍刀在蔡映明的颈部连砍三刀,谭修冬则在旁边拿棉被捂住蔡映明伤口处。几分钟后,蔡永胜与谭修冬、苏宝安将蔡映明抬进洗手间,蔡永胜又用水果刀在蔡映明的胸部插了一刀,后三人一起清理现场。次日下午,蔡永胜用钢锯将蔡映明的尸体锯成十块,分装在两个泡沫箱中,在苏宝安、谭修冬协助下,用封箱胶带封好。6月11日,陈伟洪带领谭修冬到香洲区山场西街的山边选定了埋尸地点。同日,蔡永胜在山场一街2号出租屋内被公安机关抓获。次日,谭修冬、苏宝安、陈伟洪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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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后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蔡永胜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谭修冬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苏宝安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陈伟洪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记者 黄殿晶 通讯员汪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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