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极速”失火案又起诉讼 民事索赔七十二万 转自搜狐 本报记者报道 记者昨天从海淀法院证实,在“蓝极速”网吧大火中丧生的9名受害人的父母,告该网吧的经营者———郑文京、张敏敏民事损害赔偿诉讼,6月9日已由该院受理。火灾发生后每位受害者家庭曾得到过一笔政府救济,18位受害者父母此次向“蓝极速”网吧的经营者索赔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72万余元。 转自搜狐 昨天下午,记者就72万元索赔金额如何算出,日前法院以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该网吧经营者3年和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时,18位受害者家长为何没有同时要求二人附带民事赔偿责任等问题,采访了其中的受害者家长和代理人。 转自搜狐 受害者之一胡某的家人告诉记者:火灾发生后这18位受害者的父母就开始请律师,进行民事赔偿的准备。他说,火灾发生后,有关政府部门曾给予了每个受害者家庭一笔经济援助,当时这笔钱说得很明确,是政府部门给予受害者家庭的救济,受害者家属依旧享有要求黑网吧经营者民事赔偿的权利。所以此次18位受害者家长再次单独对“蓝极速”网吧经营者提起民事诉讼。 转自搜狐 记者还了解到:此次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18位受害者家长,涉及到河北、河南、天津、浙江和北京等多个省市。72万元的总赔偿金是根据受害者个人和家庭的具体情况通过民事赔偿方面的计算公式提出的,其中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工作收入补偿等。成年受害者中有父母需要赡养或有子女需要抚养的,计算出的赔偿额高一些,未成年人受害者相对低一些,18名受害者家长总计要求赔偿72万余元。 转自搜狐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