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海城豆奶中毒事件”在鞍山开审。
公诉方:鞍山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方:“肇事豆奶”的生产厂家——鞍山市宝润乳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郝国栋、其子及其女婿等三人
起诉罪名:“不方便说。”
参与旁听:据《鞍山日报》披露:“部分市人大代表、犯罪嫌疑人家属代表等参加了旁听。”但据《北京青年报》披露,采访此案的当地记者说,11日的庭审现场并没有受害学生家长前来旁听,只有当地个别报纸的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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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城事件中,失去爱女的母亲——贾春芬。今年6月,一直对女儿的离去无法释怀的她服毒自杀身亡。就此,一个家庭破灭了。 |
在媒体所披露的这个案件的材料中,几个问题值得人们沉思:
1、为什么公诉方是鞍山市人民检察院,而不是海城市人民检察院?(受害者绝大多数是海城当地居民,且案发也在海城。作为海城司法权威机构之一的海城检察院,该如何为当地受伤害的和死去的生命伸张正义?)
2、为什么被告不包括当地教育系统的领导、参与质量检验和发放卫生许可的技术监督局或卫生局或防疫站官员,以及刻意掩盖事实的当地政府官员?(据了解,学生们所饮用的豆奶都是“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而且,市场上卖0.3元一袋,而卖给学生却是0.6元一袋)【详细】
3、为什么起诉罪名“不方便说”,存在什么猫腻? 据北青报记者从一位旁听了此案的当地媒体同行处获知,检察院指控被告罪名共有三项,涉及郝国栋父子的是“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和“偷漏税”,而郝国栋的女婿则被指控犯有“包庇罪”。11日的庭审中,从上午8点开庭一直到晚上9点30分,控辩双方在法庭上大部分的时间都纠缠于“自行更改生产配方及原料、配料和生产流程的行为是否违法”、“抗营养因子是否是导致中毒的罪魁祸首”等技术性环节。
也就是说,整个事件和当地教育系统无关,和当地政府质检部门、卫生局、防疫站无关。而且,后来当地政府刻意掩盖事实和真相的行为也不用负法律责任。
还有,众多受害者家属连参加庭审的机会都有没有,那么,有没有权力、能不能获得民事赔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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