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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水价两年内涨至2.30元 水厂建设费将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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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1月19日10:59 来源:金陵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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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水价两年内涨至2.30元
【金陵晚报报道】近日,省物价局下发关于调整南京市自来水价格的批复。根据这一文件,到2005年年底前,南京居民用水到户价格将提高到每吨2.30元。按照省物价局批复,至“十五”期末,我市城市居民用水到户价格每吨提高0.40元(如国家和省有新的水价政策出台,按新规定执行),其中,含税基本水价每吨提0.38元,水资源费每吨提0.02元。其他用水价格按现行比价关系相应调整。
据悉,自来水价格调整后,原价外征收的水厂建设费将相应取消。省物价局明确,城市供水到户价格具体构成为:含税基本水价、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城市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省水处理专项费用。除此之外,不得在水价外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记者了解到,省局此次批复的是未来几年水价上调的总体目标。具体的分步实施方案及出台时间,将由市物价局报市政府决定,各县的水价调整方案也由市物价局制订并组织实施。但市物价局已经明确表态,自来水价格今年不会上涨。金陵晚报记者刘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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