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稿更具人文关怀 昨日上午,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纪文波就《湖南省禁毒条例(草案)》的一审修改情况进行了汇报。目前提交常委会进行二审的草案中,已部分采纳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立法听证会的意见,不再一味强调对吸毒人员的处罚,同时对强制尿检的对象范围进行了限制,更加具备人文关怀的色彩。 不强制歌舞厅签责任书 10月30日,在我省首次地方立法听证会上,单晓岚、尹吉兮等陈述人提出,条例草案第十九条中关于娱乐场所等要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毒品违法活动的规定值得商榷,娱乐场所不是执法主体,没有执法权限,由其采取措施容易导致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害。 听证会上的建议得到了采纳。目前,修改稿已将第十九条例修改为: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应当对本单位员工进行禁毒宣传和守法经营教育,在本场所显要位置张贴禁毒警示语牌,公布举报电话,实行巡查制度。不再强制规定歌厅、舞厅的经营者应当与公安机关签订禁毒责任承诺书,而强调其报告和协助调查取证责任。 同时,修改稿删除了关于娱乐场所一年内发生吸食、注射毒品被查获二次以上要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并明确“不得为贩卖、吸食、注射毒品等违法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加强对吸毒者的人文关怀 条例草案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对涉嫌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进行尿样检测。有的委员提出,尿样强制检测属人身检查,关系公民人身自由,为防止滥用强制检测,修改稿将尿样检测的对象范围限制为“有证据证明吸食、注射毒品的涉嫌人员”。 省人大法制委经统一审议,增加了修改稿第十六条第二款:吸食、注射毒品人员应当主动戒除。鼓励吸食、注射毒品人员自行戒毒。同时,修改稿增加了第三十一条:吸食、注射毒品人员自愿进入强制戒毒所或戒毒脱瘾医疗机构戒毒的,免于行政处罚。 禁毒预防纳入德教范围 有的委员提出,条例一审草案中,第十一条“将禁毒内容编入有关教材”的规定不妥,教材是全国统一编印的,地方性法规不宜作规定。有的委员提出,每学年安排毒品预防主题教育二课时太少,应增加课时。据此,修改稿将条例草案第十一条第一、二款修改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禁毒预防教育纳入学校德育教学内容。”同时规定,学校应当对学生加强毒品预防知识教育,从小学五年级到高中二年级,每学期安排毒品预防主题教育不少于二课时。 在本次省人大常委会期间,11月22日,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将继续就该条例草案的修改稿进行审议,所有法律条文需待大会审议通过,《湖南省禁毒条例》正式出台之日才能最终敲定。 (稿源:潇湘晨报) (作者:戴丹)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