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1月20日),南方日报独家刊登《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全文,这是俗称“广东绿卡”的此项政策出台来首次全文发表,显示出广东在吸引、留住人才,努力构筑人才高地上的决心和诚意。 据省人事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一纸《广东省居住证》将成为来粤工作、创业的国内外人才手中的“绿卡”,除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外,其他权利完全等同于当地居民。来粤工作或创业的各类人才可以不改变原来的户籍、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籍、台湾地区籍、国籍,可以不放弃外国永久(长期)居留权,但在广东工作期间,他们可以申领广东“绿卡”——在创业上岗、子女教育、社会保障、住房购车、银行业务、出入境等方面享有优惠政策,同时可以为随同来广东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申领《居住证》。 省人事厅透露,接下来广东将大力引进急需、紧缺、年龄在40岁以下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的人才。重点引进的人才有:国内外某一学科领域或技术领域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优秀拔尖人才;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通晓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懂外语的金融、保险、证券、贸易、法律专业人才;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高新技术、工程技术、高级技能人才;其他有特殊才(技)能的人才。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