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杭州警方首次刑拘艾滋疑犯 |
目前警方烧毁了他们的衣服,换了统一服装,腾空了留置室,将他们集中关押 |
艾滋病病毒携带者违了法,警察往往就要犯难,看守所不接收,派出所留置又不能超过24小时。很多地方的警方都曾经遇到过类似的难题。11月17日,杭州警方破获一广西鹿寨籍扒窃团伙,26人中有12人被查出携带艾滋病毒。当晚,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将其中一名被查证感染艾滋病毒的覃某刑拘。这是杭州警方首次刑拘艾滋疑犯。目前警方烧毁了他们的衣服,换了统一服装,腾空了留置室,将他们集中关押。
法理可否刑拘艾滋疑犯
晨报特派记者杜琛(11月21日杭州专电)
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刑侦大队副队长王擎昆告诉晨报记者,早在本月17日对这个艾滋扒窃团伙集中抓捕前,他们就已经作好了将他们集中关押的准备工作:“因为这些艾滋扒手已经给众多群众造成了一定恐慌心理。”“不管他们有没有艾滋病,但他们在行窃被发觉后都说自己有艾滋病,结果,吓得许多群众眼睁睁地看着他们跑掉。此前,我们警方因为更多考虑到这些人携带传染性疾病,所以只能抓了放,放了抓,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他们所带来的社会问题。”王擎昆说。
艾滋病属于慢性传染病
面对艾滋扒手的日益猖狂和群众要求加强整治的呼声,西湖公安分局开始向上级部门反映这个问题,“能否通过对他们集中关押的方式对他们进行处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有关规定: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其中第一条就是“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人。
《国务院强制戒毒办法》第二十条也规定:“患有急性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的,不宜收入强制戒毒所,而应当限期在强制戒毒所外戒毒。”“看守所不收、劳改场所不收、监狱不收,法律到他们这里就中断了。”一开始,王擎昆感到非常困惑:“但并不是说没有这种可能,我们在对法律深入研究后发现,艾滋病属于慢性传染病,不同于《条例》中所说的急性传染病。加上这些扒手中许多人的作案(偷窃手机、钱包)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因此从法理上说他们可以被刑拘,如果证据确凿,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就可以对他们判处刑罚。”
集中关押作为一种尝试
王擎昆告诉记者,这批触犯了刑法的艾滋疑犯将作为大规模集中关押的一种尝试。考虑到这批广西籍扒手,不仅携带艾滋病毒,而且都是瘾君子,因此首先将在戒毒所对他们进行强制戒毒,经过一段时间的戒毒疗程后,待他们脱毒,便对他们进行刑事拘留、集中关押。“但这些艾滋疑犯不同于其它疑犯,我们必须采取特殊的关押方式。”王擎昆坦言。据他介绍,每个艾滋疑犯将至少投入一个以上的警力。为了防止艾滋疑犯对看守民警的传染威胁,看守民警都要佩带两层厚的塑胶手套,专门的头盔和面具。在关押场所安装严密的监视设备,防止这些艾滋疑犯把刀片等危险物品带入。与此同时,艾滋疑犯吃饭时都使用一次性餐具,而他们每天产出的生活垃圾、废水都需经过专门消毒处理并进行填埋。由于长期吸毒以及交叉感染,许多艾滋疑犯还身患乙肝、结核性肺炎等其它疾病,所以,集中关押时,警方将为这些艾滋疑犯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障。王擎昆说,随着大规模集中关押的开始,一方面对艾滋病毒携带者违法犯罪的管理监控将得到加强,另一方面对警察的具体抓捕也是一个新的考验。“因为这些艾滋扒手一旦被抓,可能面临被判处刑事处罚,而不是以前抓了就放,这样,许多艾滋疑犯面对警察时要做极力的反抗,非常容易把艾滋病毒传染给警察。”“所以,我们要求今后在打击行动时,必须3个警察组成一个小组对付一个艾滋疑犯,塑胶手套,警械都要配备齐全。”
警方面临集中关押之难
随着艾滋疑犯集中关押的即将开始,当地警方也将面临许多棘手的问题。王擎昆不无忧虑地说,“因为他们的特殊性,必须配备更多的警力,投入更多的资金,毕竟这些人的身份是双重的,他首先是犯罪嫌疑人,其次又是需要救治的患者,但对这部分群体的“消化机构”到底应该以谁为主,卫生、公安还是司法?经费由谁出?专业场所、专业人员如何解决?这些都是具体的现实问题。”“与此同时,艾滋疑犯一旦被关押起来可能会做出许多过激的行为,比如绝食、自残,攻击管理人员等问题。”杭州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医政科苏俊义这样认为。
目前,苏俊义正负责管理抓捕的26名扒手中的13名,其中12名是艾滋病病毒携带者。“事实上,从另一个意义上来,我们这里就是未来艾滋疑犯大规模集中关押的一个探索。”苏俊杰向晨报记者解释。他说,这12名有毒瘾的艾滋扒手被关押在一起,目前都还比较平静,因为他们不知道他们可能被长期关押,他们还以为自己会像以前一样,待上半月到一月就出去了。“一旦这些艾滋扒手知道后,肯定非常情绪化,有可能破罐子破摔,以前就有过这样的教训,管理人员告诉他们,他们可能被长期关押后,他们就开始大喊大叫,脚踢房门,把口水朝管理人员的脸上吐等等。”“他们习惯了自己是犯人,是艾滋病携带者,警察不会拿他们怎样,否则他们就走极端。”苏俊义不无忧虑。
晨报记者直面艾滋扒手
疑犯:“没想过出不来”
昨日上午,晨报记者被特别获准,进入了暂时收治12名艾滋扒手的杭州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经过四道铁门,绕过重重关卡,记者在戒毒所的腹地见到了其中的陈树杰(化名)。陈树杰,20岁,广西鹿寨人,上过一年学,13岁开始吸毒,1999年经老乡诱惑来到杭州,2000年感染艾滋病毒,依赖偷窃钱财换取白粉。陈树杰是戒毒所的常客,他已记不清他自己多少次被警察抓获,多少次被强制送到戒毒所。“好多次,说不清楚,应该有十几次吧。”陈树杰不屑一顾地说。一切对他来说都显得那样无所谓,谈话中他那游移的眼神总是看着窗户外面的天空。虽然是独子,但在杭州混迹了4年,陈树杰却从没有回过家,父母只知道他在杭州打工。
记者:“怎么得的艾滋病?”陈树杰:“和其他同伙共用一个针筒吸毒,就被交叉感染了,以前也不懂。”
记者:“知道后,是不是很后怕?”陈树杰:“开始是这样,很害怕,经常想这事,晚上睡觉睡不着,一个人掉眼泪……时间长了就不当回事,反正自从吸上毒后自己就废了。后来艾滋病成了对付警察和那些被窃者的借口,那些老乡也都这样干。”
记者:“想到过自己天天做违法的事被永远关押起来吗?”陈树杰:“可能吧。”说完,他嘴角轻轻一抽,露出狡诈的笑意,补充道:“一般都会放出来,没想过出不来。”
事实上,他从没担心过自己进来后就出不去,因为携带艾滋病毒,每次他都可以幸免被刑事处罚,出去后继续带着艾滋病毒做着行窃的勾当。他习惯用一支一尺长的铁镊子将别人的钱包放进自己的口袋,过程仅仅十几秒。在他看来,偷窃是最简单却又来钱最快的行当,一天平均可以弄到600元,然后买1克白粉,两天吃完,吃完后就睡觉。偶而被警察“请”进去,也不会反抗,跟着就走,然后过几天又回来,一切还是照旧。陈树杰说,他的老家广西鹿寨的人都不知道,他们有那么多老乡在杭州带着艾滋病毒干偷窃勾当。“我的毒瘾算小的,瘾大的每天要买四五百元钱的白粉。前段时间,已经有两个到了快不行的时候回了老家,死在家里。死前脚全部肿起来,身上的肉也一块一块烂掉,吓死人了。我和老乡之间从来不谈艾滋病这个话题,也从来不跟家里联系。”“西湖我去过,蛮漂亮的,有时候我们四五个人会去那边偷。有时候偷到钱包,人家有身份证和卡什么的,我就把钱拿出来,把钱包扔到大街上。
“像我们这样的人,最多活五六年。如果人生重新来,我会好好读书,再找份工作,好好做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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