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组织部出台22条规范准则
本报讯(记者王飞) 为规范组织工作队伍,日前,省委组织部出台了《组工干部公道正派若干行为规范》22条,将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四个概念细化为具体的行为准则,明确划定不准回避矛盾、不准以貌取人、不准以印象排斥人等22个“禁区”。
对己清正包含了“绝不允许在组织工作上讲哥们义气,特别是在干部问题上讲勾兑、搞关系”、“不准接受单位和工作对象的礼品和礼金,不准参与带有赌博和敛财性质的任何活动”、“不准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等7条具体要求。
对人公正方面有“绝不允许在干部工作中隐情、瞒情,特别是将干部考察的情况不作如实的汇报”、“不准为投机钻营者开‘绿灯’,不准为跑官要官者提供方便”、“不准压制人才、埋没人才”等5条具体行为规范。
对内严格的要求有“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做的事不做”、“绝不允许私自干涉干部的提拔任免,特别是为亲朋好友提拔打招呼”、“绝不允许在干部问题上跑风漏气,特别是泄露酝酿研究干部的讨论情况”等6条。
对外平等则包含了“不准趋炎附势、厚此薄彼,不准以貌取人,不准以印象排斥人”、“不准挟嫌徇私、打击报复”等4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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