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引起全国震惊的山西省河津市下化乡老窑头村200余万元现金公开贿选村官案,近日有关责任人被河津市委、市政府、市纪委严肃查处,并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宣布老窑头村当选的村委主任和副主任无效,没收贿选现金223.62万元。 经查,今年三四月间,在河津市煤炭之乡———下化乡老窑头村村委换届选举中,村委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多次向村民发出承诺书,除承诺自己能给村民办好事、办实事外,都承诺若能当选要给村民发放现金。为“竞选”,承诺向每位村民发钱数额从50元直攀升到2000元。4月17日第二次选举大会上,村委主任候选人王玉峰、史明泽明确表态,如当选向每位村民发放1800元和2000元现金。在王玉峰表态时,他的支持者还将装有现金的箱子抬到主席台上“示众”。当选举结束后,王玉峰当选为村委会主任,史回中、史战伟当选为副主任。当天下午,该三人按照选举前的承诺,向村民共发放现金223.62万元。 河津市纪委调查后认为,这是一起带有贿选性质的严重违纪案件,并作出处理:给史回中留党查看二年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史明泽留党查看二年处分;分别给该村党支部书记、村选委会主任史吉堂,党支部副书记、村选委会副主任史王彦和村选委会成员史培德、史青龙、史海荣等人党纪处分;建议撤销下化乡村委选举指导组副组长李凯斌副乡长职务。下化乡党委书记吴春生、乡长王首奇等分别受到党纪处理。(记者武建中通讯员董万章)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