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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邵阳特大黑社会团伙瓦解 主要成员被判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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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2月04日08:19 中国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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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邵阳十二月三日电(余娅琳)备受各界关注的湖南邵阳市“小红宝”黑社会犯罪团伙案今日有了一审判决结果。绰号“小红宝”的姚志宏及其团伙主要成员被判处死刑,其他成员得到相应惩罚,标志着这个为害一方多时的特大黑社会团伙彻底土崩瓦解。
据悉,姚志宏原系邵阳市有机化工厂工人,一九八五年停薪留职后经营过饭店和各种小生意,在经营典当及小规模放贷过程中先后认识了何建彪、李和平、左进民、唐均等人。一九九四年起,姚志宏逐渐加大了放高利贷的规模,并带领何建彪、李和平等藉此获得了巨大利益,后开始涉足房地产经营。一九九六年底,姚志宏开始经营金海桑拿中心,靠组织妇女卖淫获取巨额利润,并以中心为据点,通过行贿和提供免费服务等方式腐蚀拉拢了许多党政干部、政法干警及国有企业负责人,在邵阳市范围内结成巨大的“关系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李勇、谭亚雄等先后被拉拢成为其“保护伞”。同时,姚志宏还网罗了姜意成、江志文、覃文胜等一批社会闲散人员和劳教释放人员。一九九七年下半年,姚志宏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逐步成型,并在邵阳市区范围内通过放高利贷等形式,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犯罪活动,大肆欺压、残害群众,成为称霸一方的恶势力。同年十二月,姚志宏还获得了邵阳市大祥区政协常委资格。通过黑社会犯罪活动,姚志宏非法聚敛资产达六百余万元人民币。
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一审判决认定,姚志宏等六十名被告人共触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诈骗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等二十二项罪名。其中,黑社会骨干成员姚志宏、何建彪、李志兵、周立民四人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姚志宏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涉案人员也得到了相应惩处。
由于被告人数众多且案情复杂,该案的公开审理时间从十月二十二日一直延续至十一月三日,历时十三天,是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史以来时间最长的一次庭审。同时,案件一审判决书长达一百八十二页,也创下了该院之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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