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艾君
赵启正先生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的主任,他在12月3日的一次报告中提到了关于怎样看“负面报道”的问题。《新京报》12月4日报道这则新闻时用字不多,兹照录如下:
“正面报道还是负面报道,我们需要辨别什么是正面,什么是负面,说我们的不好就是负面消息吗?不是。判定这个报道的正面负面问题,应该从是否有利于我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方面来考虑。比如对之前SARS的报道,我们就不能简单地把它理解为负面报道。” 尽管不是在传统意义上的媒体中从业,但因为赵启正先生的职务,我们更愿意把他也列入“新闻工作者”的范畴。他对于什么是“负面报道”的简捷明快、直接了当的阐述,在如此级别的领导干部中是不多见的,我们认为切中肯綮、一针见血。 在不少人尤其是某些官员的眼里,对新闻报道一直有这样的逻辑概念:报道坏消息就一定是“负面报道”,而“负面报道”就一定是在“找事”、“添乱”,所以不能有报道坏消息的“负面报道”。那么,不好的消息就是负面消息吗?赵启正先生回答“不是”。所谓新闻,就是对最新事实的客观报道。已经发生的事实,按照辩证法的原理,有好的,就一定有不好的,正所谓人站在阳光下,必然有影子出现。“不好的消息”是一种客观存在,允许对好消息进行报道,也就应该允许对不好消息进行报道。 这里关键是一个评价标准问题,赵启正先生认为“辨别什么是正面,什么是负面”的标准是“是否有利于我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他是在外交学院论坛上讲这番话的,但这个“什么是正面、什么是负面”的评价标准不仅仅是在国际性的报道中有效,放在国内也同样正确。任何新闻报道,只要是有利于人民的根本利益,不管报道的内容是好事还是坏事,SARS事件够坏了吧,但不能简单地把它理解“负面报道”。 报道坏消息是否就不利于人民的根本利益呢?不一定。一次矿难,一个火灾,一起重大案件,它已经发生了,如果不让媒体进行报道,表面看来歌舞升平天下无事,但这样做一方面侵害了公众的知情权,使得这些事件的处理没有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同时也不可能引起政府部门对这些事件的深刻反思,不能吸取教训就意味着为下一次“坏事”的发生埋下了隐患,这当然对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有害的。 事实上,人民对适量、适度地报道“坏消息”是欢迎的。人民越重视自己的生存和发展环境,越需要通过新闻报道来关照身边存在的各种已现和未现的危机从而避免“坏事情”的发生。之所以有些官员不喜欢“负面报道”,并千方百计对类似报道进行限制,正是因为他没有彻底站在人民的根本立场上,而看重的是自己的职务、地位和利益。在一定程度上,是否允许“负面报道”是一面镜子,从中能看出一个人的胸怀和立场。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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