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2.22),记者从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市场上销售的“金风湿”、“藏鞭脾肾两助丸”等八种药品为假药。 据介绍,锦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标志为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风湿”、“利尿八味散”、内蒙古蒙药股份(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蒙王前列舒”、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库伦蒙药厂生产的“蒙宝前列通”及西藏拉木藏药厂生产的“藏帝丹”等五种药品,经核实,无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库伦蒙药厂,其余四种药品所标志的生产厂家均未生产过该品种。 四川省广元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标志为“藏鞭脾肾两助丸”, Z Z-3640-晋卫药准字(1996)第030044号,生产企业:中国·阳泉中药集团,厂址:山西省阳泉市新华东街228号,生产日期:20020311,生产批号:0203102”和“藏顶红”, Z Z-2245-晋卫药准字(1996)第030045号,生产企业:中国·阳泉中药集团,2002年3月22日出厂,2005年3月22日有效,以及标示为“鹿茸三鞭宝丸”,国药准字 Z22022534,生产企业:康威药业有限公司,厂址:四平市福田镇35号,生产日期:20030820,生产批号:20030818的三种药品均为假药,因为阳泉市没有“中国·阳泉中药集团”的药品生产企业,四平市也没有“康威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生产企业。 ( 辽宁日报 周娜)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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