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单士兵 由于近些年农民工工资被恶意拖欠的问题严重,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北京市将采取措施为农民工组建工会,到明年底全市80%的建筑企业都要建立工会,届时将有68万农民工加入工会。(据12月24日《新京报》) 民工大潮涌进城市,希望通过自己的智慧和力气寻求自己现实的梦想;而城市广泛地接纳民工,是因为民工是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种力量。然而,一个不争的事实就是,当前民工的生存状态不容乐观,民工维权处境困难重重,甚至连民工为讨薪爬塔吊也被一些人冷漠地称为“跳楼秀”。这一切说明民工维权的成本过高,缺乏有效的、可信赖的维权机制。 单个民工或者少量结帮成伙的民工,由于没有自己的组织作为后盾,有人将他们比做“联系松散的土豆”。他们在与一些包工头或企业老板的维权交涉中往往处于不利地位。而在城市的许多事业单位和公有企业中,工会就是职工的“娘家”,通过组织化形式担负起为职工维权谋福利的角色。为此,让民工通过组织化的方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民工加入工会,就成为一个格外响亮呼声。 进入城市的农民工,他们只是从事的是“分工不同”的工作,但很多时候,“民工”已经成为“身份歧视”的标识。为此,今年9月,中国工会十四大上把农民工加入工会首次写入大会报告中。报告还把进城务工人员定义为“工人阶级队伍的新成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专家陆学艺建议:“不仅要承认民工属于工人阶级,而且要培养、教育和帮助民工,促进他们尽快融入到城市产业工人中来,真正成为工人阶级的一员。” 但是,长期以来,民工加入工会几乎是一个“真实的谎言”。这里面有许多原因,从民工角度看,民工自身流动性强,本身维权意识也较差,对工会这种属于“城市人”的组织职能缺乏认识;从一些企业主和包工头的角度看,他们为了自身利益,既不屑也不愿意组建工会这样的组织;更重要的原因就是,目前关于民工入会法律法规不健全,特别是各级地方政府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为民工入会提供法律依据。 这样看来,北京市此次出台政策,在全市组建工会,吸收农民工加入工会,无疑是一件“破冰”之举,这也就给农民工维权建立起双边甚至是多边维护机制。《新京报》的评论员认为,“这种工会群众性组织的出现,有助于农民工在欠薪问题中理顺政府、建筑企业和农民工三方的关系。”可见,北京此次成立专门的“民工工会”就是在把过去的舆论呼唤变成了实质性操作,具有极为深远的示范意义。 由此我还想到最近媒体评论的两个焦点话题目,一是有评论家认为民工维权队伍缺少一个“王海”;二是当前“有限政府”已成为现代行政管理的新理念获得人们的共识。这觉得,成立专门的民工工会对这两个观点都可以做出一定的注解。显然,“民工工会”组织化的维权方式要远远比“王海式”的维权讨薪要有力、高效得多。而从“有限政府”角度考虑,政府并非无所不能,如何发挥社会民间组织的力量,来平衡社会利益,这显得极为重要了。成立“民工工会”,正是借助工会这样的民间组织力量,来维持公平的社会和市场的秩序。所以,让工会成为民工的娘家,是在构建一种行之有效的维权协调机制。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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