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查处8-14特大煤矿事故 22名责任人受处分 |
|
|
| NEWS.SOHU.COM 2003年12月28日16:36 人民网 |
|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关闭】 |
|
|
人民网太原12月28日电 记者罗盘报道:2003年8月14日12时35分,山西省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矿裕公井发生一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8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46万元。日前,阳煤集团宣布了省政府给予22名事故责任者相应处分的决定。
该矿“四证”齐全有效,属违规违章组织生产。在排放K7210工作面切眼巷瓦斯过程中,未按规定控制瓦斯浓度和停电撤人,致使南六副巷风流瓦斯浓度达到爆炸浓度,工人带电检修信号电缆接线盒产生短路火花,引起瓦斯爆炸。三矿通风区区长尹有万、副总工程师李虎,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建议开除党籍并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矿裕公井主任李峰明、三矿副总工程师梁爱堂,给予行政撤职并建议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三矿通风区副区长乔瑞生、裕公井副主任高俊元、总调度室主任赵正平、副矿长总工程师苗贵才、安监处长王文建、三矿矿长王忠太,给予行政撤职并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三矿副矿长孙建明、三矿通风区主任工程师赵满云、通风区副区长武全珍、裕公井准备队队长王喜才,阳煤集团副总工程师、通风部部长张福喜,给予行政降级并建议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三矿党委书记李双祥,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阳煤集团机电动力部部长潘龙成、阳煤集团总工程师李宝玉,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建议给予党内警告处分;阳煤集团副总经理赵石平、阳煤集团副总经理兼安监局长周杰,给予行政记过处分;阳煤集团总经理王体轩、阳煤集团董事长王亦农,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同时,根据《山西省劳动保护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给予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矿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