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有谋)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做好200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各项工作,确保全省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通知同时明确规定,“两节”期间,不准下级给上级拜年。
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实安排好灾区、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确保他们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帮助他们过好“双节”。国家、省上安排的救济救灾资金,必须在春节前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中去,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
通知要求,元旦、春节期间,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搞相互走访等拜年活动,不准下级给上级拜年,不准单位之间相互拜年,不准请客送礼,不准大吃大喝。领导干部下基层要轻车简从,不得高接远送,超标准接待。严禁利用过节突击花钱、乱发钱物,严禁用公款吃喝玩乐、安排私人旅游、高消费娱乐,严禁用公款操办婚丧活动,严禁领导干部和机关收受各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券(卡)。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严厉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节日期间,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