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儿童失踪,为此事闹上法庭的祁阳一对表兄弟为寻找对自己有利的证据紧紧相逼,最后出人意料的是 证人被逼得精神失常 湖南《东方新报》记者钟腾飞 实习生何建雄 通讯员李春林 儿子丢了,刘某见答应照看儿子的表兄弟告上法庭。为了打赢官司,表兄弟俩在取证时软硬皆施、拉锯式地游说关键证人,最后证人因无法作出决定,终因思想压力过大而精神失常。 12月上旬,湖南省祁阳县黎家坪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因取证不当而致人精神失常的特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母亲做寿 请人照看三岁儿子 家住祁阳县黎家坪的李某与刘某系表兄弟关系,平日里两兄弟关系融洽。然而,由于今年李某的小孩被人拐骗失踪,兄弟俩的关系一日千里,由亲人变成了仇人。 2003年8月17日,是李某母亲62岁寿辰,李家宴请了所有亲朋好友,可谓热闹至极,全家沉浸在幸福、快乐的海洋之中。晚上7时左右,以欢快的鞭炮声夹杂相互之间的道贺言谢宣告晚饭结束。为了表达对亲朋好友的感谢,李某将小孩托付给表兄弟刘某照看,自己则同家人驾驶自己营运的中巴车将客人一一送回家去。 然而,刘某酷好打牌,他自以为李某3岁的儿子在家玩游戏无人照看也无大碍。所以他满不在乎地跑到隔壁邻居家里摸起了麻将。当晚9时左右,李某送完客人返回家中后,发现小孩不在家中,遂四处寻找托管小孩的刘某。找到刘某后,刘推脱责任说,小孩刚才还在家里。 儿子失踪 表兄弟俩反目成仇 情况紧急,李某发动了全家及亲朋好友四处寻找一个多小时后,仍然不见儿子的踪影。 李某傻眼了,而看见刘某却还在若无其事地打麻将,他马上怀疑是刘某干的坏事,将儿子拐卖了。而刘某坚决否认自己没有拐骗小孩。痛失孩儿的李某丧失理智,怒气冲冲地跑过去一把将麻将桌掀翻,并与刘某厮打起来。尔后,李某无计可施,只好拨打110报警,请求警方将刘某抓捕归案。 为查真相 法院强调提供证据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经过详细地调查,仔细的明察暗访,小孩还是下落不明。但由于没有证据排除刘某的作案嫌疑,不能追究刘某的刑事责任,从而不能对刘某实施抓捕。 好端端的丢了儿子,李某无法忍受失去爱子的痛苦,伤心之余自然有几分想不通,他只好把这一切的过错归罪于刘某。李某于是以刘某看护小孩失责为由将其告上了永州市祁阳县黎家坪人民法院,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刘某赔偿自己民事损失及精神抚慰金共计10万元。庭审中,刘某却辩称他并没有接受李某的委托看护小孩,不应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最后,由于双方缺乏足够的证据,法庭无法审理并作出判决,于是这场官司陷入了僵局,法庭要求双方当事人为自己的诉讼主张提供证据证明,再进行第二次开庭。双方当即聘请律师,并开始四处奔走通过各种渠道为自己寻找有利的证据。 轮番游说 逼得证人精神失常 回家后,李某记起当时自己托付小孩的时候有王某在场,便前往王某家中,请求王某当庭为其作证,证明自己确实委托了刘某看护小孩且刘某接受了委托的事实。刘某得知李某请求王某作证后,心里害怕了,马上找到王某,要求王某当庭证明自己没有接受委托照看孩子的事实。在双方的极力请求下,王某左右不是人,六神无主。 此时此刻,李刘二人都非常着急。李某认为王某不出庭为自己作证的话,自己就等于白打了官司;刘某则认为王某一旦出庭讲真话,自己必然承担败诉后的一切法律后果。于是李某三翻五次找王某要求其凭良心出庭作证,并说,如果自己败了官司,家里什么东西都没有了,也就不想活了,王某不帮他出庭作证就死到他家里。刘某更是电话不断,讲尽好话,说尽难处,请求王某不要出庭,一旦出庭,自己就要败诉,这样,自己将承担天文数字的巨额赔偿,妻子要同他离婚,子女也将面临失学的危险,妻离子散,徒穷四壁的景况是每个人都不想看到的,如果真的这样,自己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就这样,李某与刘某不断地到王某家或者找到居委会干部劝说王某为自己作证,王某家的电话也都快被两人打爆了。就在李某与刘某这样软硬皆施,拉锯式地不当取证的时候,王某的心里也因此矛盾重重。王某心想,如果自己出庭讲公道话,输了官司的人家肯定要赔很多钱,到时候说不定真的妻离子散。如果不讲公道话,又怎么能对不起自己的良心呢……就这样,王某左思右想,终究不知道应不应该出庭,不知道出庭后应该怎么说。最后,王某依然无法作出决定,终因思想压力过大,于2003年10月7日晚精神失常。 王某家人迅速将王某送往医院,经法医鉴定,王某患有反应性精神障碍,与李刘二人不当取证使其产生精神压力有因果关系。 成为被告 兄弟俩为责任付出代价 精神失常的王某认为自己的宾病是李某和王某逼自己作证造成的,遂将李某、刘某两兄弟告上了祁阳县黎家坪人民法院。 对这起因取证不当致人精神失常的案件,法院经过认真审理查明,本案中王某患有反应性精神病,经专家鉴定除其自身体素质等内因外,还与李刘二人不当取证使其产生精神压力有因果关系。 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故两被告均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据此,法院最后作出公正判决,王某住院医疗费和精神抚慰金共计1.08001万元,由王某自己承担5800.1元,李某、刘某各承担2500元。 判决送达后,两被告均表示服从一审判决,并对自己的不当取证行为导致的不良后果表示深深悔恨。而在王某精神失常后,经过当地有关部门和法院的调解,李某就从法院撤诉。 目前,刘某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于是赔了一些钱给李某,并在当地电视台、报纸等媒体登寻人启事,自已还到衡阳和长沙等地寻找失踪的小孩。另外,警方正在紧张地寻找这个失踪小孩,如有人发现小孩,请与当地警方联系。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第一项规定:“伪造、毁灭主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可根据情况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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