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肖名焰)今天凌晨4时左右,一名“小偷”栽在了丰台区分钟寺大队枣林村。被该村联防队员拿下后,大冷的天里,被迫脱下衣服,光着身子跪在路边,直到早上8时才被送走。 目击者李先生说,今天早上7时40分左右,他骑车上班经过枣林村,突然看到一个人跪在京津塘高速路的边上。最奇怪的是,该人全身除了一条内裤外,几乎一丝不挂,在寒冷的晨风中,全身不停地抖动着。而在他的身边,站着一个小伙子。跪地者看起来年纪不大,但由于低着的头几乎要触到地面,所以无法看清模样。小伙子为什么要光着身子跪在这大冷天里?心有不忍的李先生上前向“监督者”询问,“监督者”说,他是该村联防队的,跪地者是一名“小偷”,是他们今天凌晨4时左右在村里抓获的。“小偷”被抓时,手里还拿着作案工具。在将“小偷”送到有关部门之门前,为了防止他逃跑,所以让他光着身子跪在路边。但当问到具体是从何时开始让“小偷”跪在路边时,那人就不再言语了。 据路边一家商店的店员说,早6时左右他开店铺门时,就看到这名“小偷”跪在了路边。一直到今天早上8时左右,才有几人押着“小偷”走了。今天上午记者与枣林村委会联系,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他们还没有接到有关此事的汇报,因此对此事还不清楚。但他说平日联防抓个小偷小摸的是常有的事。当记者问到他们抓到小偷后一般怎么处理时,对方却挂断了电话。 据北京中允律师事务所饶峙律师介绍,即使是犯罪分子,其合法的人身权利也受法律保护。普通公民抓到不法分子后,应及时扭送有关执法部门,而不能私自对其进行人身伤害,否则将触犯法律,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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