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安部全国征集派出所标识设计 当选者奖励8万 |
|
|
| NEWS.SOHU.COM 2004年01月03日10:21 中国新闻网 |
|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关闭】 |
|
|
中新网1月3日电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从2004年元旦开始,公安部治安管理局与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联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征集公安派出所标识设计方案的活动。
公安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基层单位,是公安机关密切联系群众的窗口和纽带,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设计派出所标识以“亲民、爱民、为民”为主题,突出体现“警民携手,共创平安”的内涵。派出所使用统一的标识,有利于方便服务群众,真正做到人民公安为人民,有利于增进警民之间的理解信任和沟通合作,真正实现“警民携手,共创平安”。因此,开展征集标识活动影响深远,参与派出所标识方案设计意义重大。
此次征集活动除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外,重点邀请广告设计、建筑设计、装潢艺术等方面的专业院系、公司及其人员参与,以保证标识的质量和效果。以下是本次活动的具体要求:
设计要求:
1、主题突出,具有亲和力、时代感、民族特色。
2、有创意,构图新颖、简洁、醒目、明快,色调和谐,端庄大方,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以达到“见标识即知派出所”之效果,利于在全国推广应用。
3、提交设计方案须是位于A4纸张中心的版本,黑白稿和彩色稿各一份,电脑制作、手绘均可,并附有设计思想和色标等详细说明。
4、提交设计方案均未公开发表过。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评选方式:
1、由派出所标识征集活动组委会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小组对所有投交的设计方案进行初审,确定入围设计方案20件。
2、在初审的基础上,由专家评审小组对入围设计方案进行复审,确定一定数量的设计方案进行社会公示,经广泛征求意见后,确定5件候选设计方案(均标明专家评定分数)送公安部领导确认最终方案。
3、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和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将通过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将终审采用的设计方案向全社会公布。
中标奖励:
1、对终审采用的设计方案的作者奖励人民币8万元,对入围设计方案的作者颁发证书。
2、中标作品的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所有。
投稿事项:
征集公安派出所标识设计方案自2004年元旦开始,至2月20日截止(以邮寄邮戳为准)。
1、作品以打印稿、电子档两种形式交付,并附色标及作品说明。
2、作者须完整保留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
3、作者须在提交作品时详细注明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身份证号码等。
4、作品报送至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派出所标识征集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大街59号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公安派出所标识征集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邮编:100872
电话:010-62513022、62513024
传真:010-62513022
E-mail:hubaij@263.net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