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集团下属一公司高层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和私分国有资产1000余万元
新京报报道 2002年下半年,国有特大型企业航天科工集团向北京海淀区检察院报案称,该集团下属一公司高层集体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和私分国有资产共计1000余万元。由于涉及的官员级别为局级,接到报案后反贪部门非常谨慎,开始秘密侦查。
经侦查查明,1997年8月至2000年8月期间,航天科工集团某高技术公司(现为航天科工集团最大上市公司)总经理62岁的魏某,勾结其公司工作人员罗某,利用职务之便,乘为本单位进口电子元器件之机,采取多付货款截留差价的手段,截留3090822.62元及1346955美元。1997年,魏某利用职务便利,违反《公司法》有关规定,伙同该公司总会计师张某、总经理助理杨某私自用本单位公款为其个人和其他职工购买商业保险,累计支出保险费共计5093177.45元。在掌握大量证据后,海淀区检察院于2003年1月21日正式立案侦查,并对4人采取了司法强制措施。
航天科工集团纪检监察局副局长高峰介绍,昨天发还了65万美元和170余万元是海淀区检察院在香港廉政公署的帮助下从香港追回的。2003年7月,海淀区检察院检察官得到线索,魏某贪污的款项中有一笔转移到了香港。检察官当即飞赴香港,在香港廉政公署的协助下,拿到被转移的65万美元。
据介绍,目前该案正在审查起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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