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主体:在近日公布的中国2003年 “十大暴利行业”榜上,中小学教育榜上有名。
中小学教育“荣膺”十大暴利行业,难免会引起诸多有识之士的忧虑。在所有的暴利行业当中,惟有这“教育暴利”是不能简单地用经济学模型进行分析和匡算的;而且,其他行业的暴利跟市场的不规则运行有关,而惟有“教育暴利”是教育腐败的必然产物。
导致“教育暴利”的源头是教育乱收费,而有关专家给教育乱收费下的定义就是“暴利加腐败”。的确,就本质而言,教育乱收费说到底就是“利用公共权力牟取私利”。据《青年时讯》1月2日报道,北京市的一所普通中学,仅2003年查出的一笔教育乱收费就高达700多万元,这笔钱被几名校领导私分。
“教育暴利”所潜伏的危机之所以要比其他任何行业都难以想像,是因为教育行业属于教书育人的“特种行业”,其负责生产或制造的“产品”也往往是承载一个国家或民族之未来的“长线产品”,而且属一次性的,甚至没有一丁点“修复”和“招回”的余地。
此外,受教育权和平等权乃公民最重要的人权,也是世界各国政府普遍对之采取“强制性保护”的缘由所在。而我们社会中的每一个未成年人,不管其是穷人的孩子还是富人的后代,都有平等地接受教育的权利。而如今在一些地方存在的“教育暴利”的既成事实,必然酿成一桩桩极少数人受益而一部分人利益受损的悲剧。
坦率地说,在许多地方,“教育暴利”不仅肆无忌惮地侵蚀着“教育公平”的原则,而且还在政府主管部门默许的状态下“合法”地生存着。因而,要使教育收费尽快回归其应有的理性底线,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教育收费的监管,使其成为名副其实的“阳光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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