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等人偷卖几万元钢材却导致两工人闷死 佛山中院近日对几名罪犯处以重刑
本报讯 (记者 李朝涛 通讯员 邓治军) 为了能偷卖几万元的钢材,一工厂“内鬼”竟先迷昏两工友,放在工厂用来做饭的蒸饭器内,导致两工友窒息而死,随后将货物卖给两同伙。日前,佛山中院审结这起春节期间发生的抢劫命案,两名没有直接参与命案的同伙被认定抢劫罪名,分别被处有期徒刑8年和11年。
看仓库竟想监守自盗
据悉,湖北女子王冬梅长期在佛山靠买卖废品为生,因多次在南海收买废弃钢材,王认识了佛山南海区松岗镇一工厂的电工刘强(在逃),随后的抢劫命案就是因此发生。
2003年1月27日,王冬梅突然接到刘的电话,说是因春节期间,他们厂让他和另两名工人一块看仓库,仓库里有大批建筑钢材可偷卖给她。王听后便很高兴,带着曾祥锐一起到仓库看货,随后对刘说三个人一起看仓库,撇开另两名工人卖钢材不安全,要求刘与两名工人一起卖,否则他们不做这笔生意。
迷昏工友放进蒸饭器
2月1日,王冬梅又接到刘的电话说是一切办妥,叫他们尽快来取货。原来,刘强想单独卖钢材,不想人多分赃太少,为此找来迷药将两名工人迷昏,并放在仓库内的蒸饭器内。
没有了障碍,王冬梅遂找来曾祥锐、“王生保”(在逃),三人经商量后,共同出资5000元交刘强作定金,并雇请两辆大货车及十数名搬运工到仓库,在刘强的指点下,搬走钢支撑、管扣、圆管等一批物品价值51325元,并运到广州市番禺区销赃,后再付给刘强2万元。扣除开支后,王冬梅分得5000元、曾祥锐及“王生保”各分得4000元。
本来这伙人约好的是次日早晨将报酬送给刘强,因是春节期间,第二天王冬梅等人起得太晚,心虚的刘强等不及钱也没拿就逃之夭夭,却忘了将闷在蒸饭器内的两工友放出来。
2人被闷死疑犯处重刑
同年2月8日,南海公安局接报到现场,发现两名仓库工人梁某某、林某某死在该仓库内的蒸饭器内。后经法医鉴定,两人大概死于检验前七日(检验时间为2003年2月8日,两死者身上带有伤痕,排除毒物作用致死,不能排除窒息致死。4天后,公安机关将王冬梅抓获归案,在王的协助下,同一天另一嫌犯曾祥锐也落入法网。
案经南海、佛山两级法院审理认为:刘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等手段控制看守工人后劫取被害单位的财物,被告人王冬梅、曾祥锐明知上述情况而协助刘强实施抢劫行为,抢劫财物数额巨大,致二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两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王冬梅被抓获后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伙曾祥锐,有立功表现;据此,对王冬梅、曾祥锐分别减轻和从轻处罚。以抢劫罪判处王冬梅有期徒刑八年;判处曾祥锐有期徒刑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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