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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沧州市中心支行长杜树勇涉嫌犯罪被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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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1月16日18:43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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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石家庄1月16日电(记者董智永)中国人民银行沧州市中心支行行长杜树勇因涉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犯罪问题,近日被依法逮捕。
杜树勇今年57岁,1987年至今一直担任中国人民银行沧州市中心支行行长。
邢台市检察院初步查明,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任丘市支行会计杨淑华(已被依法执行死刑)贪污公款1500万元,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大量赃款无法追回。在查办杨淑华案件过程中,时任中国人民银行沧州市中心支行行长的杜树勇,为了减轻自己的责任,明知杨淑华贪污的大量款项无法追回,仍于1997年11月,利用职权,伙同华北宏润实业有限公司经理王文明(这一公司系王文明与杨淑华丈夫李小路合办,李小路将杨淑华贪污的部分赃款用于公司经营)等人,多次打电话督促,指使华北油田城市信用社主任刘爱忠、任丘市城市信用社主任李海龙分别贷款260万元和300万元给王文明,让王文明用其中540万元偿还杨淑华无法追回的赃款,王文明携余款20万元出走,致使560万元贷款无法收回,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
检查机关还查明,杜树勇违反中国人民银行《同业拆借管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不允许进行营利性活动之规定,多次擅自决定由沧州市中心支行金融市场分三次向深圳东方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华鹏物业有限公司投资4300万元合伙搞房地产经营活动,因上述两公司分别停业和破产,致使款项无法收回,给国家造成直接损失4220万元。在此期间,杜树勇为了掩盖其违法行为,给上级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的调查制造障碍,利用职权指派人员陆续仿造假拆借协议、假借款合同、假借款申请书、假委托书、假贷款担保合同等,企图变违规经营投资为合法贷款,以逃避法律责任。
据邢台市检察院办案人员介绍,杜树勇被逮捕后还交代了大量受贿事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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