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派出所长驾车致人死亡 河北公安厅重申五条禁令 |
|
|
| NEWS.SOHU.COM 2004年01月18日20:57 新华网 |
|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关闭】 |
|
|
新华网石家庄1月18日电 (记者董智永)记者18日从河北省公安厅获悉,就大城县公安局摩配园区派出所所长王占桥1月14日酒后驾车肇事撞死两人一案,河北省公安厅发出通报,再次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和全体民警引以为戒,不折不扣地执行“五条禁令”。
据河北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介绍,1月14日下午6时许,大城县公安局摩配园区派出所所长王占桥、指导员吕某受县交通局几位领导之邀,到县城一酒店喝酒。席间喝酒的5个人均分了两瓶白酒。晚7时许,王占桥开车送吕某回家后,自己驾车返回摩配园区,途中将骑摩托车顺行的夫妻两人当场撞死。案发后王占桥被刑事拘留;大城县公安局党委依照公安部“五条禁令”和相关法律法规,决定给予王占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河北省公安厅通报说,王占桥酒后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重大恶性案件,是在全省公安机关不断加强警示教育,加大督查力度的情况下发生的,在社会上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严重败坏了公安机关的声誉。这起案件的发生再次暴露出一些地方在贯彻执行“五条禁令”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漏洞。全体公安民警特别是领导同志一定要从中吸取教训,进一步抓好“五条禁令”的贯彻落实。
据了解,自公安部发布“五条禁令”以来,河北省公安厅派出多批工作组深入基层明察暗访,围绕枪、酒、车、赌方面存在的问题,对852个基层派出所队进行了重点整顿。从2003年2月1日至今,全省共查处违反“禁令”案件23起,处理民警29人(其中开除4人,辞退8人,党政纪处分17人),追究有关领导责任18人。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