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被分流的大学生在门外耐心地等待省局工作组调查的结果) |
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机会是否公平、均等,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公正。
湖南省衡阳县在实施工商体制改革过程中,对人员上收和分流时,暗箱操作,"怪事"不断。
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和衡阳县工商部门一样,各地国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等纷纷开展人员分流、竞争上岗或者人员优化组合等工作,衡阳县工商局暴露出的问题,可以当一面镜子,引以为戒。
人员上收分流"怪事"多
按照湖南省的统一部署,衡阳县工商体制改革在2000年结束,工商部门由地方管理变为省局垂直管理。工商体制改革的焦点问题之一就是人员去向问题,当时衡阳县工商局核定上收人员编制为238人,另外分流93人。前不久,刚调离衡阳县的前任工商局局长刘庚元,因涉嫌经济问题被检察机关批捕后,拔出萝卜带出泥,衡阳县工商局在人员上收分流过程中的一些内幕随之不断地"东窗事发"。
怪事一:上班者不知道已被"退休"。万炳生和龙发生、赵诗桂三位职工分别于2002年和2003年才到退休年龄。工商体制改革的时候,三人都在岗在位,并从未主动申请提前退休。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县工商局却在没有经过他们本人的情况下,提前到县人事局给他们办理了退休,比他们实际退休时间提前了四年。
怪事二:13岁少年参加工作。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上收人员的档案漏洞百出。一位名叫舒辉的职工档案中,多处显示其参加工作的时间为1997年11月,但到了衡阳县工商局上报的上收人员名单里,舒辉参加工作的时间却标明为1990年10月,这就意味着她13岁就参加工作了。一位名叫范迎春的上收职工,其档案里的《录用国家干部审批表》中,录用单位衡阳县工商局的意见签署时间为1996年12月26日,县人事局意见签署时间为1998年12月18日,而到了最后一栏,审批机关衡阳市人事局的意见签署时间1999年10月30日被明显修改为1996年10月30日,竟然比上一栏县人事局的审批时间提前了两年多!
怪事三:大中专毕业生靠边站。1994年以后政策性计划内分配到工商局工作的几十名年轻的大中专毕业生,按工商体制改革政策都在上收和分流范围之内,但在衡阳县基本上都被划到了分流行列。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1994年湖南省下发湘编办2号文件《冻结全省工商系统人员编制的通知》以后,县工商局违规招工、调入的一大批人员,却被冠冕堂皇地"优先"上收进工商部门。"严格标准和条件,把好人员素质关,保持合理的人员结构,保证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素质",这是衡阳县工商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然而据调查,现在衡阳县工商局人员平均年龄达约42.5岁,"基本原则"不知如何体现?
为保"关系户"弄虚作假
分析自己莫名其妙被提前"退休"的原因,衡阳县工商局退休职工万炳生气愤地对记者说:"领导当时考虑要冻编了,他就照顾关系,照顾他的亲戚朋友去了。"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不管是让职工提前"退休",还是把大中专毕业排挤出去,这些咄咄"怪事"背后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为给一些本应参与平等竞争的"关系户"腾出位置和编制。记者在采访中掌握了一份知情人士提供的《衡阳县工商局工商体制改革中上收的关系户》详细名单,一共有34人。这批人都是1994以后违规进入工商局的非政策性安置人员,他们大部分是在工商局先后担任领导干部者的亲戚子女,还有的是在县委、政府任过领导职务者的亲属。
原衡阳县工商局主要负责人在"关系户"的配合下采取了种种弄虚作假的手段,如假分流、假年龄、假转干、假档案等等,还有一个重要手段就是突击提干。衡阳县工商局的做法是,符合优先上收条件后尚有多余编制的,优先解决担任正副股所长职务者以及担任党支部委员者。
1998年至1999年期间在体制改革开始阶段,初步意见已经出来的情况下,衡阳县工商局主要负责人没有组织任命书,将一批"关系户"突击口头提拔为副所长或支部委员,从而使这批不应上收的人员因为有了"官位"和职位,符合"优先"上收条件全部上收到工商部门。衡阳县工商局多位副局长向记者证实,当时突击提干"个别人说了算","口头宣布"。当时一个工商所一正四副、五副多得很,如金溪工商所7个人当中,正、副所长就有6个,办事员只有1个。
1998年3月,46岁的王汉德被招工到衡阳县工商局金溪工商所,而到了1998年12月,他就被县工商局任命为金溪工商所副所长,用了不到一年时间完成了招工到转干、提干的全过程。对此,衡阳县人事局局长王振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种情况"不正常"。因为照人事规定新招工人两年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后才能办理转正手续。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这是《衡阳县工商行政管理体制人员上收和分流工作实施方案》中开头的一句话。然而说的是一套,做的是一套,谁去谁留都由工商局主要负责人来。工商局张榜公布的人员上收与分流人员名单是一套,上报省里、市里的又是一套。衡阳县工商局副局长胡文告诉记者,最后上报的上收人员名单,除前局长刘庚元和人教股股长以外,她和很多局领导实际上并没看到,当时就只是在人教股股长拿来的一张白纸上签的字。工商局的副局长都看不到真实名单,更不要说一般职工了。
被不公正分流的洪清秀说出了28名大中专毕业生的心声:"我们假如在同等的情况下考的话,凭知识、凭能力的话分流下来了也没话说,现在我们最委屈、感到最不平等的就是不公开、不平等、不竞争。"他们不怨改革,不怕改革,他们气愤的是改革中的不平等,不公正。
县政府和主管部门"踢皮球"
衡阳县工商局人员在实施工商体制改革过程中,人员的上收和分流不透明、不公正,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原工商局主要负责同志一手遮天、欺上瞒下和"关系户"钻山打洞、弄虚作假之外,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把关不严、监管不力不能不说是重要原因。
县人事局局长王振华告诉记者,当时虽然县政府成立了有11个相关部门组成的工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但具体工作还是县工商局牵头在做,人员上收分流方案和名单也都是由工商局先定好的。"虽然方案和名单拿到领导小组会上进行集体讨论、审核,但出于对工商部门的充分相信,都没过细去看。"
当时是领导小组成员之一、现县商贸发展局局长梁祚华介绍说,衡阳县工商体制改革方案因为是参照衡阳市的方案来定的,县工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便以此为依据,从而轻信了工商局的做法。而据县有关部门负责人透露和上访群众向记者反映,当时领导小组成员当中有多名与工商局上收职工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自然难以保证公正的把关与监督。
作为主管部门的衡阳市工商局纪检组长唐奇英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对于衡阳县上报的工商人员上收和分流名单,市工商局进行了复核,但还没有一个个落实到人头上,名单就报到省局。"作为市局来讲,应该当时对他们的体制改革整个过程要实施监督,要实施督查,督查工作我们认为是不到位的。"
不公正的分流伤害最大的群体,无疑是被剥夺了公平竞争机会的28名大中专毕业生。他们大多是农家子弟,备尝艰辛学成就业,所以工作勤奋,多是单位骨干。没有背景,被原工商局领导认为"老实"的他们被分流后,工作就是收取衡阳县一个集贸市场的摊位费和门面费,140多个人干40个人的活,已经连续有四个月没发工资。让他们感到难过与不平的不只是经济上的困难。1997年毕业参加工作的刘智勇说,他们这些大中专毕业生分流后,遭到社会的冷眼,"大家都说读书无用,知识不值钱,就业还是要靠爹娘的关系。"其中性格内向的一人在分流后精神压力很大,两次被送入精神病医院治疗。
尽管衡阳县政府和工商主管部门都承认分流人员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该分流的没分流,该上收的没上收",但却在解决问题时互相推诿,踢起了皮球。接受采访的衡阳县一些领导一致表示,工商属省里垂直管理,处理工商内部的问题,县里只能当好配角。单靠县里无能为力,必须要省、市、县工商部门一起牵头来处理。记者采访了衡阳县、衡阳市及湖南省工商局的有关负责人,得到的答复却都是"衡阳县工商体制改革是在衡阳县政府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的,出了问题,当然要以政府为主解决"。
尽管省工商局的调查组早已介入此事,但至今还没有任何结果。
(《百姓呼声》记者 李根 联动媒体 新华通讯社 记者 周青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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