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丹) 2月12日,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盘锦“8·29”涉黑案庭审进入第四天。被带上来受审的被告人包括刘晓军、赵晓军(刘晓军妻子赵晓萍的哥哥)、李长亮、郭辉、刘晓明(刘晓军的哥哥)、刘晓燕(刘晓军的姐姐)、隋勇、范义、周国庆、李鹏、高洪权、宋旭东、朱建军,共计13人,其中最令人瞩目的是原盘锦市双台子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刘晓明。 昨日庭审到下午4时20分即宣告结束,较往日有所提早,审理进度也有所加快,法官主要针对12起案件、6项指控罪名进行了审理,包括:刘晓军涉嫌非法买卖枪支案、赵晓军非法持有左轮手枪案、刘晓军非法持有东风牌小口径手枪案、赵晓军非法持有五连发猎枪案、刘晓明包庇案、刘晓燕窝藏案、隋勇和范义走私马自达汽车案、刘晓军和周国庆走私奔驰600和奔驰320案、隋勇走私宝马汽车案、李鹏和高洪权故意伤害记者案、宋旭东用五连发猎枪枪击韩红军致死案、朱建军枪击案。 庭审中,各被告人仍然拒不承认罪名。检察机关指控:2000年9月,刘晓军等人在丹东走私汽车时,被当地警方抓获,并查扣走私车款118万元及盘锦车牌照三副,并将其组织骨干成员朱建军等人拘留。双台子区公安局副局长刘晓明明知道刘晓军被扣的是走私车款仍前往疏通,并成功取回走私车款118万元及三副车牌照,使刘晓军等人逃脱了法律制裁。2002年11月28日,明知道刘晓军是警方的抓捕对象,仍指使他人从刘晓军的存款内取出50万元给刘晓军,资助其逃匿。刘晓明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明知刘晓军等人涉黑而予以包庇,检察机关以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窝藏罪对其提起公诉。庭审中,刘晓明表示:“我弟弟的事儿我能不管吗?”他同时声称,并不知道弟弟涉嫌黑社会,如果知道了,自己身为公安人员,怎么能包庇他?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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