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倩
市人大首次启用专用绿色议案纸,凸显法规类议案的重要地位
本报讯 议案有“红”有“绿”,这让参加本次市人代会的代表们感觉有几分新鲜。往年,代表们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都是由一个议案审查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收集并统一整理、审议;而今年,议案中重要的一种———法规案,要用绿色表格的议案纸填写,以便从其他议案所用的红色表格中筛选出来,专由大会的法制委员会进行审议。法规案有了“专行道”,这在本市人代会的历史上还是首次。
在人代会上提交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是人大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权利的重要内容之一。而法规案,是指人大代表提出的附有法规草案和起草说明的立法议案。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张引说:“在以往有些议案中,代表就某方面问题提出立法意见,但没有附上法规草案,这就不能称做是一个规范的法规案,而仅仅是普通的立法建议。”
“立法也得依法。”张引解释说,之所以为法规案开辟“专行道”,是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北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让代表们更好地行使提出法规案的权利。现在多数的法规草案,都是由政府有关部门提交的,重视由人大代表亲自提出的法规案,是我们立法民主的体现。
昨天,已有第一份法规案交到了大会法制委员会的办公室。它是由怀柔代表团提出的,题目是:《关于北京市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的管理办法》。
张引说,在本次大会规定的议案截止时间———2月18日18时之后,法制委员会将对收到的法规案进行审议,并根据审议结果向主席团提出报告,建议列入本次会议议程或是列入下次代表大会议程;对于那些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当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法规的法规案,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建议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市人民政府,或者是送交国家有关机关参考;有些不需要重复立法或是不具备立法必要性、可行性的,可以建议交有关机构答复法规案的提出者。最终,主席团将对每件法规案如何办理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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