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 余亚莲 实习生 徐进) 七旬老翁状告医院“拔错牙”。老人听说明后年日本可能会有克隆牙技术出现,因此,要求医院赔偿一颗克隆牙的费用。昨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此案。 谭某今年已经70岁了,却仍然在为两年前的“拔牙事件”四处奔走。谭某豁着牙齿,向记者数落医院的种种“不是之处”。谭某诉称:2002年1月9日,他不堪忍受牙病折磨, 去到广州某口腔医院检查,本想植两颗牙,治疗一下。结果医院的医生说他的大牙“纵裂”,把他最坚固的两颗大牙之一给拔掉了,致使他失去了戴假牙的支柱。医院在拔掉牙齿的位置做了种植牙,但种植牙在2003年1月就脱落了,并同时造成另外两颗种植牙断根。 老人同时还认为:医院另外帮他种植的两颗牙断掉,是因为医院种植的大牙脱落,受力不平衡所致,发生这种事故责任完全在医院。同时,医院告诉他可以把他的一颗黑牙变成白牙,就在他本来坚固的那颗黑牙处打下钉子,破坏了牙齿的完整性,要求医院赔偿一颗坚固的自然牙。医生在其5个小时的治疗中,没有让他上厕所,故他要求医院赔偿身体和精神损失。他认为医院以上做法是医疗事故,应共赔偿他58900元。 医院方辩解道,他们当时已经对医疗过程做了详细说明,谭某对治疗方案认真阅读并且签字同意,补5颗牙是他自愿的。另外,植牙脱落是现代医学无法控制的,也与患者复诊不及时以及个人牙齿护理不当有很大关系。医院称不让谭某在治疗过程中上厕所是为了避免手术感染,是为了病人着想。 海珠区法院审理后查明,医院为老人一共种植了5颗牙。由于牙种植本身就有风险,不可能100%成功,并且医疗事故鉴定结论表明:医院在医疗过程中没有过错,一审法院驳回了谭某的诉讼请求。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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