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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住院费补助30% 广东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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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2月21日07:41 南方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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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省政府召开全省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卫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刘倩摄
南方网讯昨天(2月20日)上午,省政府召开全省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卫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传达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精神,贯彻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十项民心工程》的意见,推动《全民安康工程》的实施,部署今年全省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卫生工作。省委副书记欧广源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雷于蓝作了工作部署,省政协副主席、省卫生厅厅长姚志彬传达了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广东省委副书记欧广源。刘倩摄 欧广源指出,农村卫生工作和合作医疗工作事关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问题。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体现了人民的互助共济、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和农村实现小康的需要,是解决好“三农”问题的重要内容。
雷于蓝指出,全面建立和完善以政府组织和大病统筹为特征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各级政府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进一步提高农村合作医疗的统筹层次,充分发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共济性。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落实专项补助资金,确保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重点解决好农村特困群众就医难问题。进一步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制度,接受社会的监督。广东省副省长雷于蓝。刘倩摄 雷于蓝还对推进广东省农村卫生工作的改革与发展作出部署。要求各级政府要根据国家制定的农村公共卫生基本项目、规划和省制定的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农村公共卫生各项任务。
会上,梅州、中山市政府介绍了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链接:
【农村卫生工作】强化建设医疗预防保健网
县镇卫生机构应当继续由政府举办
会议强调,推进广东省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关键要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强化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建设。未设立卫生监督分支机构的乡镇,卫生院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必须承担公共卫生管理职能。县级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应当继续由政府举办。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每个乡镇必须保留一所卫生院,每个村委会设立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到2005年,全省各乡镇卫生院都要建立一个预防接种规范化门诊。乡镇卫生院必须设中医科或中医专科诊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开设中医药服务。
技术岗位的非技术人员用2年时间清退完毕
二是加快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和乡镇卫生院运行机制改革。在经济较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实行县、镇两级管理、以镇为主的管理体制,经济欠发达地区实行县、镇两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用2年左右的时间,将卫生技术岗位上的非卫生技术人员清退完毕。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在报考主治医师或晋升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必须到县级政府举办的卫生机构或乡镇卫生院累计服务一年。
三是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切实做好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各级政府要根据国家制定的农村公共卫生基本项目、规划和省制定的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农村公共卫生各项任务。
【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合作医疗重点保大病
会议提出,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和完善,要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实行三方缴费的筹资机制
(一)进一步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是提高农村合作医疗的统筹层次,充分发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共济性。省将选取若干个点作为新型合作医疗的示范点。二是要规范筹资时间。将合作医疗每个年度的起止时间统一调整到1月1日至12月31日。合作医疗每年实行一次性筹资,每年11月至12月为集中宣传发动和缴费时间,到期未参加的农户只能在下一年度参加。三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一般地区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额要达到30元以上的标准(含各级财政和集体扶持资金),农民出资额不低于每人10元的标准。经济条件好的地区,人均筹资额要达到50元以上。四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保大病为主。合理确定合作医疗支付比例和支付上限。补助比例应达到住院总费用的30%.筹资额达到人均30元的,住院费用补助上限一般应定在3000元以上;筹资水平达到人均50元以上的,住院费用补助上限一般应定在6000元以上。五是县(市、区)设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救助基金。
省财政人均专项补助10元
(二)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从今年起,省财政按参加合作医疗人数人均10元的标准,安排扶持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发展合作医疗的专项补助资金;2004年至2006年,省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支持东西两翼及粤北山区县(市、区)建立“县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救助基金”,每年安排150万元用于合作医疗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宣传示范推广工作。
重点解决特困群众就医难
(三)重点解决好农村特困群众就医难问题。对患重大疾病的困难户,在合作医疗补助后还有较大困难的,可从县一级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救助基金另外给予医疗救助。对特别大宗的医疗费用支出,可向民政部门申请救济,还可以发动社会力量帮扶。
(四)进一步健全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制度。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要定期向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汇报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收支、使用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具体收支、使用情况和统计结果,接受社会的监督。
(五)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营造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良好的社会氛围。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六大特点
据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具有六大特点:一是加大了政府的支持力度。二是突出了以大病统筹为主。三是提高了统筹层次。四是明确了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以及赋予农民知情、监管的权力。五是由政府负责和指导建立组织协调机构、经办机构和监督管理机构。六是建立医疗救助制度。(编辑:刘倩)南粤消息作者:通讯员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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