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舒薇 通讯员 蔡成 玩弄职权为他人谋取官位大捞“好处费”,借国企改制侵吞国有资产中饱私囊,暗箱操作孵化热点行业“腐败蛀虫”……针对目前滋生的各类腐败现象,长沙去年加大反腐查案力度,691名党员干部受到处分,共收缴违纪金额1600余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6000万元。 691名党员干部受处分 去年,长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3486件次,立案701件,结案724件(含积案),其中大要案213件,涉及县(处)级干部20件,科级干部108件,其中,处分党员干部691人。 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大要案: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副总经理郑文立受贿案,雨花区原助理调研员、国土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石朝阳受贿案,岳麓区交警大队原大队长纪学武等人贪污受贿案,望城县法院执行局系列违纪案,岳麓区天顶乡原乡长陈正国受贿串案等。据了解,去年全市各级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17件共145人,其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3人。各级人民法院审结经济犯罪案件182件262人,其中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件80件114人。 “一把手”违纪呈上升之势 翻看案件记录,由于“权倾一方”所至,一把手违纪案呈现出上升趋势:雨花区国土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石某,芙蓉区国土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李某,望城县国土局原局长李某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名国土所所长相继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一把手违纪呈现上升之势。 此外,查处的大案要案稳中有升,城建国土部门违纪违法案明显增多,受贿案比重大。其中,司法部门违纪案件仍占相当比重,失职渎职案居高不下。据统计,去年,全市共对28名防治“非典”工作不力的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对19名防汛工作不力的领导实行了责任追究。同时,窝案、串案仍然较多。全市查处的213件大要案件中,近60%是窝案、串案、案中案,共涉及126人。如岳麓区查处的区环卫局私设小金库案,立案查处7人,全部涉及科级干部;长沙县查处的县建筑市场管理站原副站长王树其索贿受贿案共收缴违纪金额达78万元。 重点清查“改制蛀虫” 今年,长沙将着力查处一批辖区范围内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和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其中,突出查办国土城建领域的案件,对城市化建设过程中的害群之马严惩不贷。重点围绕企业改制、优化经济结构,加大执纪执法力度,对那些违反改制程序,在资产评估中失职、渎职、隐瞒资产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清除改制蛀虫,以防国有资产流失。围绕建立可问责的服务型阳光政府主题,长沙将加大对权力部门特别是对执法部门及行政审批权限集中部门的监督,坚决查处那些违反党纪政纪、以权谋私的领导干部。配合效能监察,坚决查办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反作为的案件。 [相关链接] ■郑文立受贿案 郑文立,湖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正处级)。郑在2002年5月代表公司与泰阳证券办理购买国债、进行金融投资5000万元的业务过程中,收受中间人黄某20万元现金贿赂。现郑已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10年。 ■石朝阳受贿案 石朝阳,雨花区人民政府原助理调研员(正处级)、国土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在任职期间,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私利,先后将该局职工刘某由一名普通职工提拔为国土拆迁事务所副所长、所长,并将刘某复员的儿子安排到区国土局工作。为此,刘某利用逢年过节、出差等机会给石朝阳送钱送物。经查实,石朝阳一案涉及违纪金额数万元。目前,此案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李建军、杨明德受贿案 李建军,望城县国土局原局长。杨明德,望城县国土局原副局长。在1998-2002年,李建军、杨明德利用职权,采用化整为零、弄虚作假的手段,将大宗土地划分成10亩以下的土地,并将审批时间提前至1996年,先后为多家单位办理用地手续,共受贿数十万元。现该案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王树其受贿案 王树其,长沙县建筑市场管理站原副站长兼党支部书记(副科级)。在主持工作期间,该站通过不正当手段收取违规赞助费43.99万元。王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介绍基建业务受贿20.04万元,贪污公款2万元,超标收取建筑协会会费25.1万元,私设小金库103万余元。目前,王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5年。 ■李金桂受贿挪用案 李金桂,芙蓉区国土局原党支部书记、局长、区地产开发公司法人代表(正科级)。李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人民币10余万元。同时,于1999年8月挪用1030万元拆迁款转至其妻子和儿子所办的长沙泰安房地产开发公司用作注册资金(验资后已归还)。目前,李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陈正国受贿串案 陈正国,岳麓区天顶乡原乡长。陈在2001年上半年和2002年元月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办理用地手续,受贿数十万元。在查处此案过程中,对天顶乡原副乡长侯朝阳贪污数万元,原区国土局地籍科科长陈正文受贿数万元,原江南机械厂厂长刘罗军行贿等违纪违法问题作出严肃处理,并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黄大剑贪污案 黄大剑,开福区北星城建实业开发总公司原经理、展览馆棚改建设工程拆迁指挥部二分部原常务副指挥长(正科级)。黄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弄虚作假,多次伪造拆迁合同,套取拆迁资金,个人贪污共计21万余元。此外,黄任期期间隐瞒国有资产三笔,共计71余万元。目前,黄已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长沙开展廉政登记专项检查 不如实记录要处理 近日,市委聘请的5位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员对全市近200名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登记簿进行了检查。其中,对将廉政登记簿当成摆设的行为进行重点调查。 为促进领导干部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及时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执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的有关情况,长沙实行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登记簿制度。廉政登记内容主要包括用车、住房、拒退及上交红包礼金、出国活动及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等有关情况。党风廉政巡视员分别对近200名领导干部的廉政登记簿进行了检查,发现部分领导干部对廉洁登记工作重视不够,未按有关要求进行及时填写。对于这一行为,市纪委将有重点地进行明察暗访,一旦发现不如实记录的领导干部,将一律进行调查处理。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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