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 余亚莲) 昨日上午,原广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杨卫东因涉嫌受贿近40万元在花都区法庭受审。 在昨日的庭审中,杨卫东对检察机关的指控事实基本承认,只是说有一些钱是他女朋友梁某收的,他自己事后才知道。杨的辩护律师辩称,检察机关指控的部分事实不能算犯罪;另外的部分则是“被动的受贿”,是行贿人自己送来的,并不是杨主动去索贿。律师还提出杨有主动投案的情节,在看守所内又有立功的表现,恳求法院从轻处理。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1年至2003年,杨卫东利用担任广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的便利,先后12次收受他人贿赂约计40万元。 2001年底,广州清平中药材市场要进行改造。为了尽快揽到这个“肥缺”工程,香港人王某决定与杨卫东“沟通”一下。趁着杨一次去香港的机会,王某在杨下榻的酒店送给了杨10万元港币。但过了几天,杨又将钱退了回去。心有不甘的王某只好采取“迂回”战术,将钱送给了杨的女朋友梁某。此后,杨卫东对别人的“进贡”一概笑纳。 2002年,陕西一家医药公司因无证经营药品被查。该公司负责人找到杨卫东,送给杨1万元。为此,杨对该公司“放了一马”。同年,广东一家医药公司有“制假卖假”的行为被查获。因害怕被罚和曝光,该公司负责人送给杨1万元“红包”,恳求杨手下留情,同时不要将这件“丑事”向新闻媒体公布。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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