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逐年增多 成为全球第三大公害 记者昨日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南京市已经在筹建少年法院,以成立专门、独立的审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机构,现在已经初现雏形。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逐年增多,并且向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方向发展,未成年人犯罪已被列为继吸毒贩毒、环境污染之后的全球第三大公害,设立专门、独立的审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机构迫在眉睫。200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也提出,将广州、上海、南京、哈尔滨4城市作为试点,建立独立的少年法院。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合议庭一位助理审判员说,过去青少年犯罪,特别是未满18周岁的少年犯罪,大多以盗窃为主。但如今青少年抢劫、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恶性犯罪已屡见不鲜,而强奸、杀人等恶性犯罪也有所增加。去年南京就发生过多起情节恶劣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如高淳几名中学生将女同学以喝酒为名骗出后灌醉,并实施轮奸。秦淮区年仅15岁的少年王某将邻家4岁的女孩骗至家中,谎称为其检查身体进行猥亵,继而实施强奸。 据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最新统计表明,去年青少年犯罪数已经占到了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的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面对青少年成为犯罪高发群体的这一现状,秦淮区法院少年法庭的副庭长分析说,目前社会上普遍存在重视经济利益忽视精神追求的现象,这对尚未定型的青少年有很坏的影响,如交友不慎或管束不力,极易形成是非不分的不良人格和错误盲从的世界观,这样的孩子极易走上犯罪道路。 据悉,在建的少年法院的级别将相当于一个基层法院,将设立刑事、民事、行政三个法庭,并有立案、审判、监督等部门,专门审理与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保护等有关的刑事、民事和行政三方面案件。另外,少年法院除承担审判职能外,还将在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本报记者 许尽义 《江南时报》 (2004年03月06日 第五版)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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