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讨权应受到约束 建议在救助贫困者的同时,打击以乞讨为名的犯罪分子和强行乞讨者 2004全国两会之焦点话题·禁讨 在城市中,乞丐是一个令人关注的群体。未成年人行乞、强乞、有组织的乞讨行为,这一群体的生存状态正呈现出复杂化,而一些城市则推出了禁讨措施。全国两会的代表和委员们也对乞丐的管理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本报讯 由于乞丐的大量存在和行乞手法的不断多样化,对乞丐的管理已经成为目前城市管理中一个令人头痛的问题。3月5日,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常委方俐洛在《关于加强大中城市中流浪乞讨人员治理的建议案》中,建议在救助真正生活有困难者的同时,要打击以乞讨为名的犯罪分子和强行乞讨者。 建立法规管理城市流民 “人们有选择以乞讨作为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方俐洛委员并不否认乞丐存在的合理性。但她同时指出,这种权利需要受到约束。在对城市流民的管理上,应建立相关法规并成立管理部门。 在提案中,方俐洛把流民分成几个类别,1)生活确有困难的乞讨者;2)没有生活困难的流浪者,如流浪艺人、离家出走者等;3)以乞讨为业的职业乞丐;4)以乞讨为掩饰的犯罪分子;5)幕后的乞讨组织者。此外,根据年龄和法律行为能力还可以分成未成年的流浪乞讨人员和成年的流浪乞讨人员两大群体。 她认为,在以上几类流浪乞讨人群中,存在着比较严重的强行乞讨、欺骗性乞讨等行为。大量的流浪乞讨人员不仅有损国家和城市形象,还带来了许多社会问题,例如公共卫生问题、社会治安问题、社会风气问题等。 对小乞丐要强行救助 她在提案中建议,首先要有明确的法规规定,对乞讨人员的乞讨行为进行约束和界定,如乞讨的时间、区域等。明确组织未成年人乞讨、强行乞讨、乞讨活动影响他人正常活动是否违法,并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 其次是要成立相关的部门对部分人群进行强行救助,比如未成年人和一些被乞丐组织强迫乞讨的人。方俐洛同时强调,对执法者权力的授予上要谨慎,并明确强制救助的范围,不能再回到收容遣送时代。 繁华地区居民集中区禁讨 此外,方俐洛还建议把繁华地区和居民集中生活区域都列入禁讨范围,她认为一定要把乞丐从这些最容易讨到钱的地方“封杀”出去,才能缓解目前的状况,一定不能让那些有劳动能力的人觉得伸手讨钱比劳动赚钱更轻松,这样才能从源头上遏制这样的现象。而那些真正困难的需要救助的人,他们会主动到救助站接受国家的救助。 市民莫直接救济乞讨者 她同时认为,各级政府、民政部门应通过适当的途径对市民进行教育,劝导市民不要直接给乞讨者以救济。同时,成立一个同情此类弱势群体的专项基金,让市民的同情心有表达的机会。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此项基金专款专用。即通过各种手段降低乞丐乞讨的收入,让这种手段不能成为他们的一份职业。 对于流浪艺人以及一些盲人卖艺者,方俐洛则认为政府应该给予一定的帮助和限制,同时尊重其对生活方式的选择。 谢丽娟 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 禁讨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本报讯 收容遣送法规被废止后,国家出台了相应的社会救助法规,但不足以解决流浪乞讨人员的全部问题。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谢丽娟认为,在此方面,社会公益团体应发挥人道主义精神,做好救助工作。 谢丽娟说,有些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因为种种原因生活无着,只好依靠乞讨为生。也有些乞丐,不是为了自己吃饱一口饭,而是为供养家庭甚至供子女上学。一方面,如果政府实行禁乞措施,这部分人就丧失生存能力和生活来源。另一方面,我们不能任由这样的可怜人在社会上艰难地流浪乞讨,而无人施以援手。不但政府有义务管他们,我们每个公民,包括公益组织在内,都应该负起救助的责任。 有人认为,这些流浪乞讨人员很难管理。谢丽娟说,难管理的根本原因是政府缺位,但公益团体可以补缺补位,救助这些流浪乞讨人员,对他们进行教育和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找回自尊,重新融入社会。或者,政府可以拿出一部分财力、物力,委托和帮助社会公益团体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和管理。总之,禁乞不解决根本问题,最重要的是,必须有人正视这一社会问题,并切实拿出解决办法,从身心两方面进行救助。 谢遐龄 民盟中央常委 对真正的行乞者要宽容 本报讯 民盟中央常委谢遐龄认为,行乞是人权之一,但如果这种行为妨害了他人的自由,就要受到约束。很多行丐事件中还存在犯罪行为,应当禁止甚至受到惩罚。 谢遐龄说自己曾碰见一个四五岁的小乞丐。小男孩想卖花给他,他拒绝了,正要走时,突然从旁边窜出一位妇女,对着小孩大喊:“上去,抱住他呀!”那一刻,小男孩眼神中流露出复杂的情绪,羞愧、忧伤还有胆怯。谢遐龄被震撼了。这哪里是行乞,简直是犯罪。小男孩的羞耻心、道德感在这种训练里渐渐磨灭,很难想像他长大之后会变成什么样的人。 谢遐龄说,政府应当对这种“拦、拖、缠”的行乞加以禁止,它妨害了他人的权益和自由,甚至还有犯罪色彩。不但行乞如此,其他类似在路口、天桥下、商场外强行拦着行人发传单、递名片、吆喝办假证等行为,政府都应采取措施进行治理。 但文明行乞应不应该禁止呢?谢遐龄认为,无论社会贫富如何,行乞这种现象不可能靠一纸禁令禁掉。如果有人愿意选择行乞为生,又不影响他人,政府也应给予一定宽容和自由,但可以划定行乞的区域。另外对于真假乞丐也要区别对待,不能因为蛀虫的存在,而伤害那些真正依靠行乞生存的乞丐。 广州禁讨区待公布 深圳处罚强行乞讨 3月4日,广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桂芳再次明确表示,广州市一定要划“禁讨区”,广州市3月15日前要拿出“禁讨区”草案,有关部门加紧调查研究,尽快通过政府令,划定和公布禁止乞讨区域。 张桂芳说,划定一定的区域禁止乞讨,可以保护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可以保护著名景点等城市窗口的良好形象,可以维护机关、学校、医院等的正常工作秩序。 今年1月9日,深圳市政府发布了一则《关于依法维护公共场所秩序的通告》,《通告》称,在公共场所,尾随纠缠、拦截路人强行乞讨的,公安机关将予以劝诫、批评教育或依法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还将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同样列入处罚范围的还有卖花、擦车、拉客等同样使城市管理犯难的人群。 乞丐如何管请你说说看 走在闹市,你可能经常遇到一些乞讨者。近段时间,不少城市都出台了禁讨令。在今年的两会上,有政协委员提出要把乞讨者纳入管理层面。您对乞讨行为是如何看待的?您认为应不应该设立禁讨区?我们设置了以下问题,请拨通本报两会连线电话,说出您的选择。 〔如不注明,则只能选择一个最能体现您意见的答案。〕 1.您认为乞讨是一种权利吗? 〔1〕是 〔2〕不是 2.您对职业乞丐如何看待? 〔1〕厌恶,应该追究其责任 〔2〕这也是个人的职业选择,应允许其存在 〔3〕无所谓 3.您认为在广州等城市中,是否应该加强对乞丐的管理? 〔1〕应该大力加强 〔2〕情况不严重,不用刻意管理 〔3〕乞讨是自由,无须管理(选[3]跳答A5) 4.您认为可以用哪些方式来管理乞丐? 〔1〕给乞丐发乞讨证明 〔2〕设立禁讨区 〔3〕设立乞讨区 〔4〕其他 5.您是否赞成在北京、广州、深圳等大中城市设立禁讨区? 〔1〕赞成 〔2〕不赞成(选[2]跳答A7) 〔3〕无所谓(选[3]跳答A8) 6.您赞成设禁讨区的理由是什么?(多选,跳答A8) 〔1〕影响城市形象 〔2〕滋生犯罪问题 〔3〕妨害公共秩序 〔4〕其他 7.您不赞成设禁讨区的理由是什么?(多选) 〔1〕每个人都有流浪乞讨的自由 〔2〕没有法律依据 〔3〕这是错误的管理思路 〔4〕其他 8.如果设立禁讨区,您认为应该怎样对待在禁讨区强行乞讨的乞丐? 〔1〕治安罚款 〔2〕驱逐 〔3〕拘留 〔4〕其他 〔5〕不该有任何限制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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