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 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8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曾庆红、黄菊、吴官正、李长春、罗干等出席会议。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就宪法修正案草案作了说明。
本报讯 据新华社消息,8日下午,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听取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大会刚一结束,随同政协委员各界别、各人大代表团采访的新华社记者在第一时间内与代表委员连线,捕捉到他们对修宪完善对私有财产保护的规定的“第一反应”。
最近一直为房子拆迁而烦恼的北京市民李继河,就对这次修宪充满着期盼:“如果宪法按照中央提出的建议修改,这将赋予每一位公民保护合法私有财产的尚方宝剑。我不点头,我家的住房也不能说拆就拆了。”
修宪包括十三项主要内容
一、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
二、增加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
三、在统一战线的表述中增加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四、完善土地征用制度
五、进一步明确国家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
六、完善对私有财产保护的规定
七、增加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
八、增加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
九、在宪法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中增加“特别行政区”
十、将宪法中的“戒严”修改为“紧急状态”
十一、在宪法关于国家主席职权的规定中增加“进行国事活动”
十二、把乡、镇人大的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
十三、赋予国歌宪法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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