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9日电 题:从宪法修改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写在宪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之际
新华社记者孙承斌、刘刚、邹声文
庄严宪法,1万余字,字字千钧。
20多年,4次修改,每一次都折射出依法治国的发展进程。
从现行宪法的4次修改可以看到,党领导人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的艰辛求索,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共产党执政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
改革是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不断再认识。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我们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和把握不断开辟新的境界
当“大包干”的安徽农民享受到丰收的喜悦,当我们告别了2分钱的火柴也需凭票供应的时代,实践给了我们一个答案:贫困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越来越多的普通老百姓享受到改革开放带来的好处”,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委副书记王昭耀代表说,20多年来,宪法中有关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意义是多么深远!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的信念;建立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是中华民族坚定的追求。代表委员们高度评价宪法修正案草案中,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写入宪法序言。这是亿万人民的愿望,也被代表委员们看作是执政党在宪法层面上最郑重的抉择。
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是夺取政权之后,中国共产党人着力破解的一道历史命题。1954年9月,毛泽东亲自主持起草的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立了我国的国体、政体和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的前进目标,完成了社会主义宪法的制定任务。然而,对社会主义这一首要的基本理论问题,毛泽东和他的战友们却经历了艰苦曲折的探索。
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邓小平带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开始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新探索。
对社会主义本质的科学把握,带来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矛盾、发展阶段、经济制度、分配方式、是非标准等一系列思想理论的重大突破,社会生产力释放出巨大的活力。改革开放25年来,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4%,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突破1000美元。顺利实现现代化战略前两步目标的中国人民,已经迈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征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在共和国的根本大法上留下了辉煌的足迹:
——我们认识了一个国情:“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先后写进宪法。
——我们探索了一条道路:1999年修改后的宪法明确提出,“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我们找到了前进的动力:“坚持改革开放”载入宪法,终结了“改革的道路会不会变”的疑虑。
——我们明确了改革的方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成为1993年修宪时引人注目的内容。
——我们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认识实现了质的飞跃,“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在宪法中得以确立……
“改革是一场革命,它所带来的深刻变化和理论结晶,一次次体现在宪法的修改中。这是理解改革开放以来历次修宪的一把‘金钥匙’。”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李忠杰说,“4次修宪,一脉相承、相互关联、逐步深化,说明我们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更加成熟也更加坚定。”
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宪法修改的基本取向。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对执政规律的认识不断达到新的高度
2002年12月,新一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的第一次集体学习,就精心安排了宪法这个主题。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郑成思认为,党中央高度重视宪法,既说明宪法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也反映党对执政规律的新认识。
从领导人民革命到长期执政,从依靠政策和群众运动到发扬民主、依法治国,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对执政治国的基本规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全国人大代表张宗清说:“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要求,其核心是依宪治国。”
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列宁的这一论断,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宪法的本质特性。
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将追求民族独立、人民自由、国家富强视为己任。经历50多年执政的考验,党更深刻地认识到: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不仅应体现在党的工作中,更应当是宪法修改、完善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回望历史,人们不难发现,现行宪法的四次修改,都是在党的代表大会闭幕之后稍晚一段时间才正式启动的。而每一次提出修宪建议前,中国共产党必然要广泛听取各方面、各阶层的意见。中国人民大学党史系专家辛逸把这一过程概括为:从群众的实践到党的政策、理论,经过一段时间实践检验后,再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宪法,然后再指导人民的实践。“这一过程符合认识论原理,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体现了执政党对宪法修改科学、慎重的态度。”
完善土地征用制度、保护私有财产权、强调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以“紧急状态”取代“戒严”……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认为,这次修宪突出了党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也体现了宪法学强调的人权保护的原则。“草案中的许多规定,都与老百姓有着直接、密切的联系,而其中最核心的是尊重和保障人权。”
1999年9月,38岁的浙江传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徐冠巨,被授予“劳动模范”的光荣称号。这是敢为天下先的浙江人,第一次把社会主义劳动者的奖章颁发给一名私营企业主。
5年后的今天,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的宪法修正案草案明确提出,把“社会主义建设者”的表述写进宪法。根据十六大精神提出的这一建议,把徐冠巨这样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新兴社会阶层,团结在建设社会主义的大军之中。这位全国政协委员感慨:党的执政基础在扩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在扩大,党执政治国的理念和思路日臻成熟。
每一次修宪,都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产物。与时俱进的中华民族,正在阔步迈向伟大复兴的辉煌明天
50年前一个金秋的下午,25岁的许崇德,见证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诞生。从此,他的生命与宪法紧紧联在了一起。如今已白发苍苍的他深情地说:“1982年宪法是一部符合国情的好宪法,22年里对它所进行的4次修改,都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从中我们仿佛可以聆听到时代前进的脚步。”
一切事物的前进,莫不以思想解放为先导。当思想和观念的闸门一扇扇打开,马克思主义的精髓,便在辽阔的中华大地孕育出蓬勃的理论新枝。
顺利完成历史性的拨乱反正——明确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崭新命题——系统阐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把邓小平理论写上党的旗帜——“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载入党章……从1978年到2004年,在中国共产党不断取得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新硕果的伟大进程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始终是贯穿其间的一根红线。
思想大解放,带来实践大飞跃。当认识沿着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轨迹逐步上升为国家意志,它所抵达的绝不是终点,而是认识与实践的新起点。
回望过去,改革开放以来的每一次修宪,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面临重大历史关头,中国人民以宽阔的世界眼光和崭新的时代视角,迎接挑战、面向未来的自觉选择。当我们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写进宪法,当我们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国家的指导思想,当我们郑重思索“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新世纪新阶段中国的意义……在一步一个脚印的递进之中,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不断与时俱进。
“它首先说明的是一个民族的精神状态,就是在时代变动面前,不断开拓创新、锐意进取。这是一个民族有活力、有希望的标志。”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党校副校长李君如说。
宪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高度统一的体现。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关键时刻,把党的十六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写进宪法,把新的实践中取得的、并被实践证明成熟的重要认识和基本经验写入宪法,这是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意愿,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必然要求。它向世界宣示,与时俱进的中华民族必将以更加坚定、自信、开放的姿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道上开创更加光辉的未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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