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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境内的长江干流春季禁渔三月 禁止所有捕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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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3月11日03:45 合肥报业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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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 昨天省农委对今年我省长江春季禁渔作出安排,从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除持有农业部及长江渔业资源管理委员会核发的《渔业捕捞许可证(专项〈特许〉)》外,我省境内的长江干流禁止所有捕捞活动。
据了解,今年我省长江禁渔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市县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省建立长江禁渔联系会议制度,统一协调长江安徽段的禁渔工作。各市、县(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本月20日前深入渔区、船头,通知渔民主动拆除深水张网、迷魂阵等有害渔具和定置渔具。随后,沿江各市县将进行拉网式清江,全部清除违规捕捞渔具。在禁渔期间,有关单位将进行长江禁渔巡回检查,在重点水域进行联合执法行动,各地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将与工商管理部门密切合作,加强对水产品市场、农贸市场、餐馆、饭店等水产品经销场所的检查,堵塞违法捕捞水产品的销售渠道。
同时,考虑禁渔期正是长江刀鲚的捕捞季节,有关部门要求在禁渔期间,做好长江刀鲚、四大家鱼苗采捕专项证的管理工作,“两证”的申领要严格按照《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的条件和秩序进行。
(索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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