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在一些发达国家,尽管推出了各种“绿色GDP”核算的技术指标,但这些指标并没有得到一致认可,甚至没有得到本国法律认可 ■本报记者 冀文海 尽管国家统计局负责人明确表示,今后我国在计算GDP时要加入资源和生态环境因素,即推行“绿色GDP制度”。但据记者了解,自1993年联合国有关统计机构正式出版的《综合环境与经济核算手册》SEEA中,提出“绿色GDP”概念后,世界各国还没有一套完整的“绿色GDP”的核算方案,我国国家统计局也只是在试点省区采用了部分指标,全面、科学、完善的核算办法尚未公布。 “绿色GDP”核算难在哪里?北京大学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叶文虎教授向记者作了分析。 他说,“绿色GDP”核算涉及面很广,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矿产能源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的价值核算。这些资源的现行市场价格是建立在资源无偿占用,永续不竭基础上的,没有包含资源所有者权益价格、时间调节系数和环境调节系数,资源价格明显偏低,从而降低了企业的资源消耗成本,虚增了企业利润,这部分虚增利润应从GDP中扣除;二是环境资源的耗减核算。因生产和生活的消耗及大自然自身的侵蚀,导致环境资源的物质总量的耗减,这些耗减意味着原有的社会财富积累的净减少和未来生产潜力的降低,由此增加的产值是虚假的,应从GDP中扣除;三是环境资源损失成本的核算。是因对环境资源的不合理耗用或缺乏有效保护措施及因对环境资源的人为污染、破坏导致环境资源质量的日趋恶化,而对整体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发展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潜在损失。它直接引起社会财富的减少,亦应从GDP中扣除;四是资源环境的恢复成本、再生成本和保护成本的核算。这些成本的发生并没有导致环境资源质量的提高或数量的增加,只是使资源环境保持或恢复到原有的水平,因此,没有创造新的社会财富;还有环境资源的替代成本和机会成本的核算。这两项成本都是为了保护环境资源免遭耗减和恶化而产生的,是一种价值牺牲,在现行GDP核算中已得到真实而恰当的反映,因而不需要再作调整。 最后是环境资源的改善收入绿色收入的核算。这种收入是指国家、企业开展以保护和改善环境资源为宗旨的绿色管理、绿色生产运动而给人类、自然、社会、企业带来的绿色收入。它是因资源环境的数量增加和质量提高带来的,是国民财富的净增加值,因此应作为影响GDP的增加项目。 叶文虎教授介绍,尽管目前国际国内有关机构和学者一直在努力研究,但由于理论思想还不统一,实践上也没有解决如何全面而准确的货币度量的难题,绿色GDP核算体系的现实需求与有效供给之间的差距依然很大。因此,即使在一些发达国家,尽管推出了各种“绿色GDP”核算的技术指标,但这些指标并没有得到一致认可,甚至没有得到本国法律认可。 但他同时表示,我国当前的经济体系是造成环境与经济尖锐冲突的根源,因此必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从根本解决这一问题。尽管改变当前的经济体系,构建与环境和谐的新经济体系是一场从观念到行为的革命,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但不管这个过程需要多久,都必须有一个好的开始,必须有一个好的切入点。而倡导绿色GDP、推行绿色GDP制度就是一个好的开始、好的切入点。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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