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算是知道‘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这句话了!”昨日中午,本报接到位于总府路的国发永泰珠宝宫殿经理王华祥打来的电话感叹不已:“有人自荐要做专职“小偷”,现正在店里极力游说我呢……”
记者迅速珠宝店,果然,该古怪男子还在。细细一打量,只见他30来岁,身材矮小,不会超过1.6米。长得端正,绝非贼眉鼠眼,穿着整洁,说话有条有理。好好的一个人,做啥不好,为啥非要到商场来应聘“专职小偷”呢?记者大为纳闷。
据王经理介绍,半个小时前,这位名叫朱东新的山东省惠民县籍男子来到店里应聘。“我们没说要招聘人呀?”王经理很奇怪。“我知道,但我应聘的不是一般的职务!”“什么?”“小偷!”
经过一番仔细询问,王经理总算明白是怎么回事。朱东新所说的“小偷”并不是真的小偷,而是和商场一起做秀。在白天客流高峰时期,他假装成小偷,让商场保安当场“逮住”,接着游行示众。男子边说边站起身来,双手反背,弯腰低头,比划示范。“挂块牌子也可以!”男子满不在乎地说。朱东新称这样做有两个作用:一可震慑真的小偷;二可让顾客放心,认为商场的保安措施得力。
王经理称,他从商多年,像朱东新这样的怪事,“还是第一次听说”。
商场拒绝请他
“我不偷不抢,不犯法,怕什么?”朱东新并不认为他这么做有什么不对,只不过是一种“挣钱的方法”而已。但他也承认,做“小偷”是件很丢人的事,他这是“拿自己的人格做买卖”。但“我就想挣钱!”朱东新没有回避这一本质问题。他说,看见别人开好车、住宽房,总想着怎么挣钱,即使像做“小偷”这样的事也愿意。
经过考虑,王经理最后婉言谢绝了朱东新的请求。他说,虽然这么做没什么坏处,但“毕竟还是欺骗消费者”。朱东新不甘心,又找到总府路上另外一家大型商场。但结果仍和前次一样,被拒绝了。该商场值班经理认为,如果真的请人假装“小偷”,会让人误以为商场里治安不好,效果适得其反。另外,将“小偷”游行示众,也不合法,商场不能拿信誉开玩笑。
出师不利,但朱东新并不气馁,他相信总有一家商场“慧眼识珠”。
读者朋友们,你们怎么看朱东新的行为?欢迎拨打本报热线86613333,发表看法。
应聘者独白:我以前干过这行
据朱东新称,在商场里做专职小偷并不是他首创的。去年,他在山东老家,有次看电视中播出一则新闻,说在山东省会济南,有个人把自己雇佣给各大商场,专做被逮住的“小偷”,游行示众。后来凭此发了家,还成立了一家“小偷公司”,专门向各大商场提供“专职小偷”。他大受启发,找到山东省滨州市一家商场,也干起了这事。当他五花大绑被商场保安押着游行的时候,还是感到很不好意思,“担心被熟人看见”。由于他表演逼真,竟引得顾客向他吐口水,骂他“不要脸”!当天上午和下午,他总共两次假装小偷,事后获酬120元。
第二次,商场打电话来找他,没想到是他妻子接的。听说他在外面干这等“不要脸的事”,妻子气得大骂,说要是传了出去,一家人以后还怎么抬头做人?儿子也肯定会被别人耻笑。在妻子的强烈反对下,他就干了这一次。过了没多久,他来到成都温江,做筛网买卖。可最近生意不好,不但赚不到钱,还闲着没事,重操旧业的念头再次冒了出来。于是,昨日他找到这家珠宝店,“试一试”。
本报记者邓孝政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