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交锋
一场硬碰硬的攻坚战打响了。
2003年5月15日,王环海带着书记员李伟第一次来到北京秦城监狱,向王怀忠出示工作证件,介绍自己的姓名、工作单位后,告知王怀忠有关他案件的侦查工作已经终结,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对王怀忠案件进行审查起诉。
7月8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李敬武副检察长带队来到常性秦城监狱提审王怀忠。王怀忠对初次相见的李敬武副检察长曲意奉迎,在一旁静观的王环海,看着眼前这位曾经是副省长的王怀忠,心里生出些许轻蔑。
孙屹峰是从案卷中的文字开始认识王怀忠的,案卷中既有王怀忠的亲笔供词,也有他签名确认的笔录。读卷后,孙屹峰的脑海中形成了这样一种印象:王怀忠对供述事实故意张冠李戴,态度反复无常,有意搅浑水。他善于揣摩对方心理,迅速作出反应。
2003年炎热的夏季,到江秦城正式提审王怀忠时,郭晓英眼前的王怀忠全然没有她想象中的高级干部应有的风范。在确凿的证据面前,这个有着父辈年龄的人假话套假话,硬能讲出一个个不是理由的理由。回想此后的一次次接触,郭晓英释然地说,“最初不太理解,觉得挺可笑的。后来想想,他的表现是正常的,他就是那样的人嘛!”
无话可说
“内心确认”,一个相当专业的字眼。这字眼源于法学中复杂的学术体系,它既是概念,也是程序,更是一种境界。
请教王环海怎样解释“内心确认”,他说这概念是指办案人通过对证据的审查,排除一切疑点和矛盾点,达到百分之百的内心确认,以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只要有一点存疑,这个证明体系就无法确立。
专案组成立伊始,王环海作为具体负责人和领导者,他要求全组对案情涉及的每份证据要达到“内心确认”。为此,三位检察官以及全力支持他们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承受了难以想象的艰巨考验,因为他们的对手是一个有着复杂人生和复杂心理的精明老手。
面对在所有事实细节上编造谎言、拒不承认属实证据的王怀忠,检察官们早已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办案人为搞清事情的真实情况,充分听取王怀忠的辩解,只要他对证据事实提出新的线索和辩解,办案组就要进行详尽地调查和复核,这是王怀忠没有估计到的,以至于他穷尽了所有的辩解理由,不得不用一些非常可笑、不合逻辑的辩解加以搪塞。这一切,得益于检察官们对证据真实性的牢牢把握,对“内心确认”原则一丝不苟地执行。以至王怀忠在诸多无可辩驳的事实面前服气地叹道:“想不到你们工作做得这么细,我无话可说!”
2003年12月29日上午,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在济南一审宣判。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王怀忠在1994年9月至2001年3月,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贿赂折合人民币517.1万元,另有480.58万元个人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法庭依法判决,王怀忠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4年1月15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维持对王怀忠的一审判决。
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
2月12日上午,王怀忠在山东济南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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